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村级财务管理考核办法通知

村级财务管理考核办法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以确保我镇村级财务规范运作,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建立村级财务预警预报机制,进一步落实村(公司)领导责任制,巩固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成果,防止村级财务监管不力,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等情况反弹,为新农村建设和村级集体资产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二、考核对象和时间

考核对象为全镇17个村、2个行政性公司,考核时间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农村审计、

农经基础性工作、配合支持站会计工作等五个方面,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成立咸祥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办公室(详见附件2)。

(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由村(公司)党组织书记主管和负责。对村级财务不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不力,造成财务管理混乱、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该考核由镇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考核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

(四)本考核办法采取百分制考核,扣分至本项分减完为止。本考核列入年度行政村(公司)动态工作目标考核,即以100分计入动态考核总分。

(五)本考核办法由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