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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控建拆违工作通知

城乡控建拆违工作通知

各社区(村)、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维护我镇城乡规范秩序,规范城乡建设行为,根据政办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控建拆违工作的通知》和办发号《县控建拆违工作责任追究若干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镇控建拆违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镇国土所,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社区(村)应成立相应的班子,各社区总支书记为控建拆违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控建拆违或国土的社区负责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社区(村)干部为成员。

三、各社区(村)要根据镇控建拆违办的统一安排,对本辖区内的违法违规建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并上报到镇控建拆违办公室。

四、各社区(村)要坚决将违法违规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对辖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和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抢建、抢搭、抢栽、抢种、抢装修等现象负有巡查、劝阻、制止和及时上报的责任。

五、各社区(村)要全力配合好县拆违办在本辖区实施的拆违行动,并深入细致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发,造成群体性事件。

六、各社区(村)要充分认识控建拆违的重要意义。

对故意推诿和拒不配合上级控建拆违办在本辖区开展控建拆违行动的,一律取消该社区及相关责任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县控建拆违工作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