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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通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通知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的通知》(府厅字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年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目标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主要工作目标有4项

1、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4.0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5.49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8.54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年7月底前)

2、财政补助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年7月底前)

3、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扩展到低保边缘家庭,将新增城市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城市医疗救助范围。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2月底前)

4、巩固新农合覆盖面,参合人数达到62.8万人,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年2月底前)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主要工作目标有9项

5、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成年人每人每年提高到220元(其中财政补助120元,个人缴费10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提高到150元(其中财政补助120元,个人缴费30元)。基金使用率达到85%。(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6、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成年人3万元,未成年人6万元。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7、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1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120元,个人缴费30元),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万元。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8、继续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加强对乡村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切实降低医药费用,门诊统筹基金实行总量控制,确保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和门诊统筹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9、在省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参合农民实行自主选择就医,一次性报帐率达到90%以上。继续开展相邻县、乡“当地参合、异地住院、同等直报”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10、将贫困家庭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儿童的大病医疗救助比例提高10%,年救助封顶线提高到3万元。落实好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完成

时间:年12月底前)

11、推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12、积极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结算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13、加强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在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农业银行,完成时间:年7月底前)

(三)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监管,主要工作目标有1项

14、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督查评估制度,年底对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二、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主要工作目标有6项

15、在6所中心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间:年2月底前)

16、11月底前,在全市所有的乡镇一般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间:年11月底前)

17、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全部列入医保“三张网”报销药品目录,落实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使用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10%的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6月底前)

18、推进药品分级管理,在年的基础上,新增2家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列入药品分级管理。所有零售药店均应按规定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19、深入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进一步强化农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农村基本药物供应及时、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20、加强对基本药物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档案;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使用试点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本市生产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抽验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五)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主要工作目标有1项

21、推进3所县(市)级医院、2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和1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主要工作目标有5项

22、完成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核定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6月底前)

23、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今年培训全科医生16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24、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全市完成18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技人员、120名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973名乡村医生的培训。(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间:年11月底前)

25、落实《省关于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工作实施办法》,今年为乡镇卫生院免费定向招录8名本科医学生和8名专科医学生。(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完成时间:年8月底前)

26、继续落实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七)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主要工作目标有3项

27、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同步,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动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28、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29、继续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八)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经费保障机制,主要工作目标有2项

30、出台并落实《市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的暂行规定》,加强收支核定,加快资金拨付,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保障其正常运行。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31、逐步健全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政府补助机制,落实市财政对乡村医生每人每年300元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省财政对一般卫生院所在乡镇的乡村医生每人每年1200元补助,对中心卫生院所在乡镇的乡村医生每人每年1800元补助的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九)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主要工作目标有2项

32、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4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以上。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并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将参合农民门诊就诊及住院信息写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33、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十)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目标有7项

34、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建立“光明·微笑”工程长效机制,为全市所有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35、6月底前完成2万名8-15岁儿童第三剂乙肝疫苗免费接种。(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年6月底前)

36、对1.16万名农村育龄妇女在孕前三个月和孕早期三个月免费补服叶酸。(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前)

37、对2.6万名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检查,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38、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在农村完成500座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39、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40、启动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支持市精神病院建设,争取7月份开工兴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洎阳街道办、接渡镇,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十一)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有5项

41、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制定公立医院编制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42、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抓好市人民医院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4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44、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45、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