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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通知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通知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工作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实现了粮食连年增产,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粮食种植面积。要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杜绝乱占、滥用和荒芜耕地现象。要以“扩双增面”为抓手,全面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双季稻主产乡镇要积极宣传发动,力争实现双季稻全覆盖;南路、北路、东路片乡镇要重点抓好“压单扩双”,在适宜区域全面恢复双季稻种植。力争全县双季稻种植面积稳定在165万亩以上。

二、推进水稻高产创建。整合农业项目和技术资源,加大组织协调、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改善示范区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单产水平。重点抓好5个乡镇的双季稻万亩高产示范片创建,扩大示范规模,实行整乡(镇)推进。结合实际情况,双季稻主产乡镇要力争创建1—2个千亩以上的双季稻高产示范片,中稻主产区要适时开展超级杂交稻的高产示范创建,有条件的乡镇要组织和落实好村级百亩示范创建。

三、开展集中育秧示范。组织水稻专业合作社、水稻专业化生产大户开展水稻集中育秧,提高水稻生产专业化水平,从生产源头逐步控制和淘汰水稻直播。年力争早稻直播面积同比减少70%以上,坚决杜绝晚稻直播。从全县40个乡镇中,选择2个水稻直播较严重的乡镇开展省级集中育秧示范创建工作。其他各乡镇也要结合水稻高产创建,培植秧苗生产专业大户,开展水稻集中育秧示范。

四、发展优质稻米产业。优化粮食产业结构,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围绕基地建设、订单生产、品牌开发,做优做强我县优质稻米产业。计划以13个优质稻主产乡镇为重点,建设20万亩高档优质稻生产基地,力争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到120万亩。引进和推广米质优、抗性强、产量高的优质稻品种,按照“一乡一品”或“一片一品”的原则,集中连片实行单品种规模化生产。选择骨干大米加工龙头企业,共建生产基地,实行订单生产。加大“陬福”牌大米、“世外桃花香米”、“钱缘”牌富硒大米等品牌产品的开发和宣传力度,提高品牌大米生产能力和效益。

五、加强病虫统防统治。加大对水稻主要病虫害的防控力度,特别是要全力遏制南方黑条矮缩病的蔓延势头。农业部门要组织开展水稻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开展技术培训,力争在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片、水稻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绿色稻米基地,实行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全覆盖。年选择10个村开展水稻病虫害防治整村推进工作。力争全县专业化防治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

六、强化粮食生产服务。认真落实种粮补贴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户。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充分发挥粮食部门主渠道作用,落实收购网点和收购资金。扎实推进农业保险,扩大水稻保险覆盖面,及时搞好查勘理赔。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流通环节中的假冒伪劣、掺杂使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完善农技服务体系,加强水稻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服务组织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科技攻关,深入开展技术培训,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七、推动土地规模经营,促进水稻专业合作社发展。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或委托代耕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动耕地向种粮大户和种田能手集中,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扶持种粮专业大户,对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大户给予奖励,力争每年发展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000户。积极发展和扶持10个以上水稻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保险、农村信贷、设施建设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政策扶持,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

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水利、粮食产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理等农业项目,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改造中低产田,率先在双季稻区启动标准粮田建设。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加大一事一议奖励补助力度,引导农民新建和修复农业基础设施。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机具,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和覆盖面。

九、切实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意义,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种粮积极性,攻坚克难,狠抓落实。为确保我县粮食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将对粮食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评选5个粮食生产标兵乡镇、5个粮食生产先进乡镇,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严格粮食生产考核问责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和“末位淘汰”,对粮食生产工作不力、绩效评估分值在80分以下的乡镇,将暂缓安排农业项目,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