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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电子监察系统运行通知

做好电子监察系统运行通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厅字号)、省审改办《关于加快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审改办字号)等文件精神,我县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的研发、安装、调试、录入、培训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确保我县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平稳有效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做好入网准备。凡具有行政服务事项的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省政务信息网县级横向联网工作的通知》(兴府办字[号)文件要求,及时与县电信分公司、县信息中心联系,并于8月1日前接入县政务信息网。同时,要确保各审批环节工作人员均配备一台工作电脑。

2、要实施流程再造。凡具有行政服务事项的单位,必须于7月底前将本单位每项服务事项的申请表和行政服务事项工作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并填表格(见附表)报至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督查科,由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各单位上报的表格,结合网上审批系统要求,做好流程再造和审批表个性化修改。

3、要开展业务培训。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行政审批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各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让窗口工作人员和各审批环节工作人员都能掌握电脑操作技能,熟练使用网上审批系统,高效推进网上审批工作。

4、要健全管理制度。全县所有行政服务事项必须在8月1日起实现网上正式运行。凡具有行政服务事项的单位,必须明确网上审批环节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并报行政服务中心);各审批环节工作人员要及时登陆兴国县网上审批系统,确保网上审批系统能随时打开、随时使用,确保网上审批运行通畅、及时办结。

5、要加强督查考核。各单位要将网上审批系统运行工作,作为今年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实,确保机关利用网上审批系统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率100%,网上办件量达到本部门总量的60%以上。县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督查,并对各单位工作进展、运行实施、配合支持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