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综治通知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综治通知

为加强我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电力设施安全,切实防范和遏制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发改、供电、安监以及各镇、街办参与,对全区电力安全隐患开展一次专项排查整治。分城郊、城区2个工作组、9个片区推进(检查范围及组成人员安排详见附件1)。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区发改委要负责牵头协调,加强督促检查。供电公司负责汇总情况,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电力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措施。各镇(街办)要密切配合,加强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积极协助电力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用电客户的单电源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非电性质保安措施、应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否配合,受电设施、运行管理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检查用电客户是否编制符合规范的设备操作运行规程;是否按规程对受电设施、供配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试验、维护;检查用电客户受电装置及内部供配电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检查用电客户报装电表容量是否合适,有无过负荷运行烧毁低压线路和电表现象;

(四)检查用电客户的漏电保护器、电线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私拉乱接、偷电窃电行为;电线和电器设备线路及电器开关是否裸露,电源开关盒、接线盒、保险盒内部及电线接头处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烧焦等现象;

(五)检查电力设施周边环境是否安全,重点检查建筑物是否与电力线路保持安全距离,电力设施附近是否存在乱搭乱建、堆放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现象,是否存在占用电力通道;防触电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

(六)其他电力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年9月8日—9月15日

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创造良好的整治工作舆论氛围。

(二)隐患排查阶段

时间:年9月16日—10月20日

各镇和街办要主动与职能部门联系,严格执行整治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限期整治。各工作小组要迅速组织开展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及时填写《区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上报各组汇总。

(三)整改总结阶段

时间:年10月21日—10月30日

认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时督促整改,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隐患产生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用电安全是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各镇(街办)、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专人配合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责任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完成检查工作任务。对因工作懈怠而未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电力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此次排查工作既要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又要突出重点,特别是要加大对隐患较大的农民返迁房、建设工地等重点区域,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场所,变电站、重要输电线路等重点设备的排查、整治力度。

(三)注重整改,讲求实效。严格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和电力部门要求,做到边排查边宣传、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即刻整改的,要建立档案,限期整改到位;要通过现场讲授、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用电意识。要加大对违规违章用电、窃电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用电行为,确保用电安全。

(四)认真总结,完善机制。排查整改情况汇总及总结材料于11月1日前完成。同时,针对排查找出的问题,要建立相应隐患发现、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号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隐患发现及时、整改落实及时。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城乡电网改造步伐,不断提高供电用电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电力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