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信息调研和新闻报道工作通知

信息调研和新闻报道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局系统信息调研和新闻报道工作,为全面展示市城乡建设局所取得的成绩,为我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领导决策提供好参谋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局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和新闻报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信息调研和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提供新闻信息,办公室要做好采访的协调工作。

二、宣传重点

信息调研和宣传报道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及其他的工作部署,同时突出我局工作特色和重点,紧扣我局各项工作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要求展开报道。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人员,深入现场,特别是我局承担的各项重点工程工作动态,并积极反映我局各方面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三、宣传形式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推进我局信息调研和宣传报道工作上新台阶、上水平。

1、抓好平面媒体的宣传。在《中国建设报》、《城建监察》、《日报》、《信息》、《政务汇要》,《日报》、《东都市报》、《广播电视报》等平面媒体刊发我局相关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工作成效等有关报道。

2、抓好电视广播媒体的宣传。在《新闻联播》、《新闻》、《广新闻》等电视广播媒体跟踪报道我局承担的重点工程的工作进展、建筑业管理、村镇建设管理等工作动态内容,并坚持常播常新的原则。

3、抓好简报宣传。以《市城乡建设局工作简报》为平台,及时收集并刊发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有关动态消息。同时,做好相关信息向上级工作简报报送工作。

4、抓好网络宣传。在我局门户网站及时上传和更新有关新闻视频和工作动态。

四、考核管理制度

(一)考核对象:负有信息调研和宣传报道任务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二)发稿任务:见附件任务表。

(三)奖励办法:

1、在《市城乡建设局工作简报》上刊发的信息或新闻报道每篇奖励20元,发表调研文章每篇奖励50元。

2、在《信息》、《政务汇要》等各类简报信息类刊物或《日报》、《电视台》、《通讯》等报刊杂志类刊物上发表信息调研和新闻报道的,每发表1条(篇)信息或新闻报道奖励50元。每发表1篇调研文章或在各报刊头条刊登信息或新闻报道的,奖励200元。

3、在《日报》、《电视台》等省级报刊上发表新闻报道的每篇(条)奖励200元,发表调研文章的每篇奖励400元。

4、在《中国建设报》、《城建监察》等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新闻报道文章的,每篇奖励400元,发表调研文章的每篇奖励600元。

5、所有调研文章或新闻报道,获得市及以上领导批示的,每篇额外奖励200元。

6、本奖励办法由办公室负责执行,未尽事宜由办公室依照上述标准和原则确定。

(四)考核措施: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调研、新闻报道完成情况,并将其纳入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对宣传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年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取消当年的评先资格。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信息调研和宣传报道工作。将信息调研和宣传报道工作列入本单位、本科室年度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有人办事、有条件办事。局属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领导,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信息报道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信息调研和宣传报道工作水平,做到人人能写信息调研和宣传报道。

2、要坚持定期开展调研活动。要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结合建设工作特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开展信息调研活动,为局领导决策提供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和高水平的调研文章,宣传报道城建局系统的工作。

六、报送方式

所有新闻稿件上报前一律交局办公室登记,一般稿件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把关,重要稿件由分管领导把关。新闻报道、信息调研报送坚持真实性,及时报送相关媒体和部门。报局办公室的除涉密或突发事件用电话、传真及纸质信件报送之外,其它稿件一律以word文档形式,用电子邮件发送至联系人,邮件标题一律用“单位名称#信息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