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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有关市容与街道景观整治执行意见

市委有关市容与街道景观整治执行意见

管理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印发给你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年市乡村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制定年全市乡村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总体工作部署和对乡村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治脏治乱为重点,紧紧围绕省市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工作部署。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乡村管理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综合整治与专项治理、专业整治与社会治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巩固扩大乡村改造建设效果,大力营造“干净、有序、整洁、优美”乡村容貌与景观环境,全面提升乡村管理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乡村容貌整治重点抓好五大专项治理行动。

1.环境卫生专项治理行动。一是组织开展三次集中大清理战役。4月开展迎“五一”春季大清理战役。9月开展迎“十一”秋季大清理战役。集中大清理活动要进行周密安排,动员全社会力量,全民参战,全面清除道路、河道、集贸市场、施工工地、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等部位的各类积存垃圾、渣土、废弃物,对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清洗,完全消灭卫生死角。二是提升专业环卫工作规范和效能。对清扫、保洁、清运、清掏等环卫作业进行科学合理组织和调度,认真执行环卫作业工作规范。对城区主次干道、繁华地区和重点部位增加作业班次,做到一扫两保。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主次干道做到16小时保洁,重点区域(严管区域)做到24小时保洁。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做到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市区内拆迁工程发生的垃圾,要随拆随清,并在拆迁结束一周内清理干净。加强对小街巷环卫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经费保证机制,落实清扫、保洁、清运责任制,实现常态化管理。三是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依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范》要求,设置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垃圾箱和果皮箱,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坚持设施完好、干净整洁。四是健全和完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依照“全覆盖、无盲区、无缝隙”要求,严格划定责任区域,将责任范围、规范和要求落实到专业部门、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企事业单位,签订责任状。对沿街商户、单位全部实行“门前三包”管理,落实监管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罚力度。五是建立长效监督考核机制。依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制定市对区、区对各责任单位的分级考核方法,明确奖惩措施,定期检查考核。

2.户外广告专项治理行动。一是组织城管、规划、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无审批手续擅自设立户外广告的一律依法予以撤除,有审批手续但不符合规范的限期整改,逾期不自行整改的依法组织撤除。二是组织专业和社会力量对各类小广告进行集中全面清除,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小广告日常清除机制。三是各级公安、城管、通讯等部门要协同配合,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张贴、张挂、喷涂、沿街散发小广告行为。四是制定乡村户外广告管理方法,明确管理责任、设置规范和审批程序,严格审批管理。

3.集贸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加快封闭性便民市场建设。及时清除垃圾杂物,确保市场内环境卫生。市场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市场出入口及周边的环境管理,保证出入口干净、卫生、整洁和畅通,防止市场外溢。二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当批准设置早夜市和占道经营市场,但要加强监管,限定经营时间和地段,落实经营者的市容环境卫生自律责任,落实市场主体的行政管理责任,落实城管队伍的执法监管责任。所有经批准临时保存的占路市场必需设置垃圾容器等环卫设施,专人保洁,垃圾及时清运,坚持环境卫生。三是组织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规范露天烧烤、取缔马路工厂的专项执法行动。四是加强城管执法日常管控,把管控责任落实到执法机构和具体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纠正和处罚。

4.施工现场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对各类施工工地进行登记摸排。落实监管单位、责任和措施,告知建设和施工单位义务和标准,建立长效督导检查机制。二是完善建筑垃圾倾倒、运输、消纳等处置活动的管理方法,严格审批管理。三是组织城管执法、住建、规划、市政公用、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设置围挡、出入口不硬化、扬尘噪音污染、无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倾倒建筑垃圾、道路遗撒等违法违规行为。

5.交通环境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对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构筑物、违章棚亭和各类非法占路设施进行撤除。清理各种出店经营。根据实际,编制规划,适当路段合理设置停车泊位。三是加强停车场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时限停放车辆,坚持停车场干净整洁。四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二)街道景观整治重点抓好三项工程。

1.街道景观新整治工程。将没有进行过改造整治的主次干道全部纳入改造整治范围。

沿街楼体和墙体进行清洗粉刷,整治内容:对违、临、陋建筑进行撤除和改造。临街建筑物外挂设施进行隐蔽和规范化处置。对沿街违规广告全部撤除,店铺牌匾统一规范设置,治理乱贴乱画乱挂,清除小广告。对各类架空线缆统一规整,杜绝空中“蜘蛛网”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规范五小摊点设置。落实清扫保洁和清运责任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现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道路两侧公交站亭、站牌、宣传栏、垃圾箱、果皮箱等设施齐全、整洁、设置规范。各类交通标识、标线、信号灯、路名牌、指示牌等设施齐全、规范,车辆有序停放。依照专项规划要求,完成年度街景绿化、亮化任务。

整治规范:符合《市城区主要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相关要求。

2.街道景观升级更新工程。对已经改造整治过的重点区域、重要节点乡村街道景观进行系统性、高标准升级更新。年市中心城区重点进行5条重要街道的升级更新。

对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完善街景规划设计,升级更新的内容:围绕绿、亮、美。对应撤除的违临陋建筑和设施全部撤除到位,对沿街既有建筑实施“穿衣戴帽换服装”改造,对架空线缆统一规整,提升户外广告牌匾品质,增添雕塑、亭廊等节点,提升绿化、亮化水平。

高标准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实施,升级更新的规范:依照《市城区主要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要求。打造市级示范样板街,参与省“十佳景观大道”评选。

参与市“十佳样板街”评选活动。其他各县区都要确定1条升级更新的主要街道为示范样板街。

(三)小街巷整治建设工程。

整治建设范围:分三年对重点小街巷进行高标准整治。年市中心城区完成下列小街巷整治:

粉刷沿街建筑和墙体,整治内容:重点是撤除违法建筑和违章棚亭阁、占道台阶等设施。规范广告牌匾设置,治理乱贴乱画乱挂乱堆乱放,规整架空线缆,治理店外经营,规范马路市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完善环卫设施等。

整治规范:符合《市城区主要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相关要求。

结合实际确定,其他各县区街道景观整治的具体范围和项目由各县区政府。报市景观整治办公室备案。

三、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

(一)责任分工。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并做好与各县区的协同配合。其中:规划部门负责进行街道景观规划设计,提供色调、风格等相关要求。

(二)时限要求。全市乡村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工作3月初启动。完成工作动员和部署。4月底前要完成街道景观规划设计。5月底前完成节点和单体建筑改造设计。整治实施工作从4月初全面展开,9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0月底前完成市级考核验收。

四、保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错,细化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限定完成时限,严格奖惩,确保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搞好规划设计。做到先规划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保证整治的品质和水平,防止返工浪费。各级政府要依照乡村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的要求,搞好资金预算,落实资金来源,建立经费保证机制。

(三)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的乡村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健全乡村管理基层网络,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范围,重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健全精细化的各项管理制度,实施数字化乡村管理新模式。年底前,市中心城区要完成数字化城管二期工程建设,拓展数字化城管和“12319便民热线覆盖范围和服务功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高新区、宣化区、下花园区、怀来县、涿鹿县、赤城县、张北县要完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

(四)重视舆论宣传。围绕重点工作打造舆论声势。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广泛宣传报道乡村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的意义、进展和成果,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容整治,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县区要层层建立日督导、周调度、月检查、季通报、年终考核奖惩制度,年底对各县区实行综合大排队。

(五)高度重视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工作。依照“谁实施谁提供、谁牵头谁汇总”原则。做到口径统一、数据真实、上报及时、可追溯、可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