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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加强学校安全通知

县委加强学校安全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了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特别是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师生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要认真分析各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仔细排查在食品、卫生、建筑、交通、消防、化学药品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特别是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各级各部门和各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和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确保实效

1、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测工作。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等的监测工作,食堂必须坚持从正规渠道(证照齐全的厂家)进货,严禁使用高危蔬菜、未检疫肉类和过期、霉变食品,饮用水必须达到饮用标准。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学生用餐、饮用水消毒等进行监控和检查,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坚持学生食堂菜品留样和试尝制度。每样菜品留样必须超过24小时,生熟食品必须分开,严禁使用隔夜熟食。

3、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让师生掌握安全防范、自救和季节性流行病、各类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要发动师生彻底整治校园环境卫生,清理各种传染病的孳生场所,定期进行环境消毒,有效切断传播途径,确保学校环境卫生。

4、加强学校门卫、寝室安全守护工作。各校必须有专人值班,防止流浪人员或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

5、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县上定期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各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在危房、交通、水、电、气、消防、化学药品、集体活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和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坚持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群体性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医疗救治,并按程序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