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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消防安全的通知

消防局消防安全的通知

各镇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冬季火灾多发期,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急剧增加,由此带来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我市接连发生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极端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有效地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扭转当前火灾事故频发的严峻局面,切实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极端严峻性

进入10月份以来,我市接连发生多起火灾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10月19日15时45分,*镇*村委会龙聚村69号*住宅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燃,烧毁塑胶门一扇,造成两人烧伤;10月30日23时20分,雅瑶镇黄洞工业区冈荣鞋底厂模具部CNC车间发生火灾,过火面积80平方米,烧毁立式综合加工机3台;11月1日16时30分,共和镇润源化工厂生产车间1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40平方米,烧毁反应锅电机3台以及成品、半成品一批;11月2日16时,共和镇农村信用社对面一出租屋着火,烧毁家具一批。

对以上我市接连发生的火灾事故,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各项消防工作,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三提升”(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升防控火灾能力)、“三降低”(降低火灾起数、降低伤亡人数、降低财产损失)的目标。

二、大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各镇政府要结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建筑工地,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老式住宅等场所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严控带险生产和经营;必要时,要采取停产停业等果断措施进行整改。

三、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抓消防管理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检查合格擅自开业或投入使用的企业和生产设施,要依法严厉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的停业。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要依法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

四、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

市公安局及各个派出所,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在武汉现场会召开的火灾隐患整治暨深入贯彻落实“73号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村民住宅和各类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督促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及“五小”单位制定防火责任制和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对居民、村民和企业职工进行防火灭火培训和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火灾的发生。

五、切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的特点和不同行业、部门及单位的防火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企业和群众自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要加强执勤备战,积极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全面提高对突发性火灾、重特大火灾等事件的应急救援水平和能力。要针对冬季火灾的特点,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开展“六熟悉”活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