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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通知

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害林业安全,是一种无烟火灾。我市是多种林业有害生物高发区,为了有效遏制有害生物对森林资源的危害,进一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和谐,扩大林农增产增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紧迫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政府采取积极防治措施,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各级林业工作者辛勤工作,不断探索防治有害生物有效手段,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受各种客观条件限制,局部地区灾害仍有加剧趋势,个别有害生物呈现蔓延势头,例如油松*的种群数量和发生面积居高不下,对森林资源安全威胁极大,油松切稍小蠹等病虫害在有的地方已发展为主要病虫害,板栗胴枯病等检疫性病虫害随时都有再度发生蔓延的可能。这些有害生物的存在,对果实产量和质量的影响十分明显,严重制约着核桃板栗等林果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去冬今春天气干旱,温度持续偏高,林业有害生物的繁衍有进一步加剧的可能,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林业有害生物的严重危害性,增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二、加强监测和检疫,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工作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病虫害监测网络体系,完善定期报告制度,加大科技检测技术,增加预报密度,切实搞好林业有害生物的测报工作。要在加强部级和省级测报点的同时,结合当地病虫害发生的实际和防治工作的需要,每县要设立4—6个测报点,把系统调查和重点监测结合起来,把专业测报和基层护林员测报及群众举报结合起来,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展动态,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要注重做好突发性、检疫性病虫害的测报工作,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要切实加强检疫工作,对省际调运的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严禁从疫区调入松类植物、松材及其制品,防止松材线虫病传入我市。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坚持在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基础上,严格调运检疫证书发放操作程序,把好调运检疫关,杜绝危险性病虫害在我市传播蔓延。

三、突出重点,及时有效的开展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当前,正值林业有害生物高发期,我们一定要本着“预防为主,治理并重,科学防范”宗旨,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增强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

一是切实抓好油松*防治工作。据预测,油松*今年仍将在商州、洛南、丹凤等县区大面积发生,因此,各有关县区要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本着因地制宜原则,制定防治方案,早准备,早安排。组建防治专业队伍,实行林业干部和乡村干部跟班指挥,及时有效的开展防治工作,在防治工作中,要抓住防治的最佳时机,确保防治效果,确保不出现重大灾情。

二是大力开展核桃板栗等经济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病虫害防治对提高核桃板栗产量质量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有效提高我市经济林产量,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县区要精心安排部署,组织农户,采取分段作业,裁剪干枝,树下扩盘、垦复,树冠喷药,捡拾销毁虫果等多种方法开展群防群治,通过综合防治力争使好果率上升到90%以上,产量提高20%以上。

三是对油松切稍小蠹和零星发生的板栗胴枯病以及银杏大蚕蛾等病虫害要本着“拔点除源”的原则,进行彻底防治。

四、加强领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责任

各县区要根据《森林法》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依法防治。一是全面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和组织领导、经费支持、宏观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产地检疫率纳入林业主管部门的考核目标。二是要建立责任考核制度,对于在防治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除治不力、隐瞒疫情、延误除治时机的要追究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对未及时发现灾害点面积超过50公顷或者已发现但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是健全应急机制,提高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地方政府领导下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机制,加强组织指挥系统、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应急处置系统、科技支撑系统、物资储备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应急建设力度。要开展应急演练和模拟训练,不断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实战能力。四是加大防治投入。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防控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各有关林业重点建设项目,要足额、及时提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费用,为防治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