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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材料归档通知

政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材料归档通知

各镇(街道),市直副处以上各单位,中央和省驻莞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我市被中央确定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单位。试点活动形成的大量文件材料,是我市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真实记录,对于今后工作查考、历史研究、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活动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材料、音像材料、电子文件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相关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二、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明确活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归档文件材料主要包括:

1、各镇(街)、各单位关于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机构的文件;

2、各级领导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过程中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

3、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的各种文件的印制稿、签发稿等;

4、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录音、录像、照片等;

5、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出的重要决策、实施方案、总结、报告、简报、大事记、新闻宣传材料等;

6、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组在督查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方案、情况报告、调研材料等;

7、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材料等;

8、其他具有保存价值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活动的文件材料及时归档。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撤销时,要将其档案向本单位档案室或市档案馆移交。

四、各级档案部门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积极配合本级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主动提供服务,加强对活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档案材料的完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