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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档案情况通知

建设项目档案情况通知

各区档案局(馆)、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报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情况的函》、《关于印发*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116号文)及*市《关于做好报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情况的通知》(佛档〔*〕2号文)的要求,请各区档案局(馆)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做好今年国家、省、市在本地区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1、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由*市主管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由市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后报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由各区主管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由各区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后报区档案局(馆),区档案局(馆)汇总后报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市档案局汇总后报省档案局。

2、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市主管的市重点建设项目由市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后报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各区主管的市重点建设项目由各区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后报区档案局(馆),区档案局(馆)汇总后报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

二、报送要求及时间

1、报送*年在建而未报送的重点建设项目。

2、报送*年新开工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3、报送*年以前(含*年)已竣工,但未进行预验收和正式验收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4、报送时,国家、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表一、表二、表三为一式两份及磁盘报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表一、表二、表三为一式一份及磁盘报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上报时间为*年9月10日前。

5、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区要按年度逐年上报,按照粤档[*]25号《关于印发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填报有关表格。具体要求是:

(1)《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动态表》在开工6个月内填报,对于未验收的重点建设项目,每年12月填报一次。

(2)《项目预验收情况表》在项目档案预验收后1个月内填报。

(3)《项目正式验收情况表》在项目档案正式验收后1个月内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