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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增人计划通知

单位增人计划通知

省直和中央驻粤机关、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年省直和中央驻粤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不含录用计划,下同)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省直和中央驻粤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要按照从严控制、合理安排、重点照顾的原则,实行控制人员总量与调整人员结构相结合,促进人员素质的提高和结构的优化,在编制限额内有职位职数空缺的情况下安排。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实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务员登记工作完成后,有空编需增人的,要从严控制,新增人员的主要来源是接收军转干部和转任基层优秀“选调生”。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要考虑优化人员队伍结构,优先满足我省引进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需要。各主管部门要按粤人发]150号文的要求,做好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备案工作。工勤人员要在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合理补充。

二、*年省直和中央驻粤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集中申报下达,上半年申报时间为*年2月15日前,下半年申报时间为*年7月30日前。*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可用于公开招聘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各申报单位要认真检查分析上一批次计划执行情况,认真编制*年各项增人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各项附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按规定时间将计划执行情况书面报告、申报增人计划函和各项附表报送我厅综合计划处,逾期报送的不予办理。

三、*年上半年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人员的录用计划指标,按我厅粤人函[*]3185号通知的要求申报;下半年录用计划指标申报工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