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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会讲话

市环境保护会讲话

撤地设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市人大的关心和督促下,在省环保局的指导下,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精神,省委七届三次全会和市二届一次党代会、人代会以及全省环保局长会、省市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过去五年的环保工作,明确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凝聚人心,明确目标,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真抓实干,过去五年环境保护取得新突破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各级党政领导空前重视环境保护、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五年;是环境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生态破坏得到有效遏制的五年;是全民环境意识得到提高,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人心的五年;是全市环保工作者团结拼搏、真抓实干的五年。五年来,我市的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迅速,“九五”环保目标基本实现,“十五”环保实现良好开局。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良好水平,并呈现“稳中趋好”的态势。

全市环保机构得到健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及八县一区均建立了独立建制的环境保护局,下设环境监察支队(大队),市及红塔区、元江县环保局还设有环境监测站。全市环保人员由原来的数十人发展到现在的200多人。环保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得到加强,管理能力得到提高,执法装备得到改善,监测、科研能力建设有了新的发展。

基础规划工作得到开展。积极开展各类环保规划、方案的编治工作,完成了“三湖一海”流域环境规划、“三湖一库”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一区八县环境规划、《红河流域、曲江流域(玉溪段)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玉溪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及2015年远景目标》、《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阳宗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五”计划》等基础规划工作,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勾画了工作框架,起到了指导作用。

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五年来,认真安排部署,加大环保投入,层层落实责任,建立管理机制,强化监管措施,落实各项目标,圆满完成了*-*年的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

“三湖一海”污染防治全面展开,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各级政府投入资金1.80亿元,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点源、面源、内源治理结合,全面开展了“三湖一海”污染防治工作。实施了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近山面山绿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清淤疏浚,入湖河道整治等10多项治理工程;开展了抚仙湖、星云湖出流改道工程的前期工作;对径流区重点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拆除、拆迁了沿岸10多家宾馆和300多户农户;加大了现场执法力度,实施了“禁磷”措施,使湖泊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年的《省政府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得到落实,35项工程任务完成了28项。

重点工业企业限期治理成效突出,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五年来,我市连年抓好重点企业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工作,累计对176家重点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全市累计投入资金4.16亿元,建成治理设施787台(套),废水处理能力27万吨/日,废气处理能力532万标立方米/小时,市区地面水质达标率由73.3%上升为96.6%,工业废水、废气及粉尘的排放量大幅度削减,12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部分水域和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为巩固达标排放成果,防止反弹,开展了达标排放再提高工作,制定了《玉溪市污染治理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举办了环境管理技术培训班,加强了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管理,开展了达标排放回头看检查,认真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效地巩固了达标排放的成果,*年81家达标企业的反弹率仅为2.5%,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98%。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绩显著,“创模”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从整治燃煤、治理环境空气污染入手,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区政府先后颁布实施禁止燃煤、禁烧秸秆、禁放烟花爆竹、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等规定,使中心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省14个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我市连续3年名列第一。为实现全市城市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年又将“城考”工作推进到八县,并启动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建立了“创模”目标责任制,完成了建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和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得到加强,生态环境得到保护。认真贯彻国家、省的有关法规和规章,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制定下发了《玉溪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从工业项目拓展到交通、房地产、餐饮等非工业项目,对688个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政策、法律依据、审批程序、时限等向社会作了公开,建立了监督机制,对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严肃查处。

五年来,加强了全市生态建设与管理。通海被命名为部级生态示范县。完成了玉溪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开展了《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启动了一批风景名胜区和生态建设项目,建成各级自然保护区25个,面积13.78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9.07%,超过省环保局下达的指标0.23个百分点。有林地覆盖率达44.7%,超指标0.5个百分点。

环保执法工作得到加强,环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五年来,关闭、取缔了一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加强了“三湖一海”径流区排污单位的现场监督管理,加强了一区四县“禁磷”,中心城区“禁煤”、“禁烧秸秆”、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现场监督管理;加强了修建公路生态破坏情况的现场监理;对230起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依法征收排污费3512万元;受理和解决各类污染投诉853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66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环保部门的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之下。

环境监测与科研成绩突出,环保宣教事业取得长足进展。五年来,环境监测工作以“质量建站,科学监测”为指导,切实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圆满完成了各项监测、科研任务。全市3个环境监测站均通过了计量认证,市环境监测站被评为“全国先进环境监测站”。

五年来,全市环保部门与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摄制专题节目,推出专版专栏,制发宣传资料,举办环境保护通报会、大型报告会及在中小学校实施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等多种措施,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民环境意识的提高,激发了广大群众关注环境质量的热情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

总结我市五年来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和体会:

第一,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是全面推进环保工作的关键。市委市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执行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通过一级抓一级,使各项指标得到落实;每年均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对环保工作进行部暑;多次召开专题会和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问题;对环保机构建设、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五年来环保资金投入达亿元。实践证明,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是全面推进环保工作的关键。五年来,正是由于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市保护环境的的措施才得以落到实处,环保工作才得以全面展开,才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第二,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是推进环保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五年来,我们坚持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同时,针对“三湖一海一库”及曲江、元江水质污染加重和生态破坏加剧,制约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提出加强湖泊、河流流域生态保护的战略构想,制定了若干规划和方案,实施了一批治理工程。有力地推进湖盆区乃至全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推进环保工作取得了实效。

第三,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发动公众参与,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是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环境保护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其根本目的是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不受侵害,保障其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质量的提高。群众是环境保护的受益者,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五年来,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了群众的环境意识,加大了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解决了群众投诉的污染问题,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改善了局部区域的环境质量。

第四,强化监督管理和环保执法,是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环节。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统一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五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履职,将监督管理和环保执法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环节,认真抓紧抓实。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有所作为,是树立环保部门威信和取得应有地位的重要条件。五年来,环保部门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提出环境保护任务,拓展环保业务领域,坚持真抓实干,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批与区域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环保问题,使环境管理工程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做到了有所作为。在社会上和群众中树立了威信,得到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肯定,环保工作在政府全盘工作中占有了重要位置。

第五,坚持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是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前提。五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提高环保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队伍,才能适应新的形势对环保工作的要求,才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才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才能不负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的重托。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长期环境问题的积累以及多种原因,我市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两大河流”和“三湖一海一库”的水污染形势仍然严峻,尤其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极为突出,水质状况距水环境质量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还没有达到广大市民的追求与期盼,城区垃圾污染和噪声扰民情况仍然突出,州大河、东风南大沟的污染也不容忽视;工业废气排放量还在增加,工业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艰巨;由于植被减少,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部分地区生态破坏范围不同程度地扩大,环境呈恶化趋势。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三湖一海”管理措施力度不够,部门职能界定不明,湖区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创模”工程实施滞后,“创模”目标责任书在有的部门未得到落实,影响了“创模”工作的进程;一些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存在差距,跑、冒、滴、漏和偷排现象时有发生;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还存在着未经环保审批即擅自建设和“三同时”制度不落实,对违规建设项目处罚不力等问题。为此,我们要认清形势,看到差距,为解决上述环境问题,提升环境质量继续作出努力。

二、与时俱进,今后五年环境保护再创新业绩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五年;是我市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五年;也是环保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也面临着更大压力的五年。全市环保干部职工要再接再厉,以新的精神风貌,新的工作姿态,迎接新的挑战,取得新的突破,再创新的业绩,将环境保护事业全面推向新的世纪。

今后五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云南建设生态省为契机,以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为目的,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动力,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环境立市、科教兴市、工业强市”的工作思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源头控制与治理保护同举,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教兴玉战略的实施,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是:“1259”环保工程得到落实,环境污染得到控制,生态恶化趋势得以扭转,两大河流和“三湖一海一库”水质污染趋势得到控制并有所改善。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削减,城乡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提高,自然资源利用趋于合理。环保队伍建设和环保监督管理能力得到加强,环保科技手段得到提升。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是:一个坚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两个明确:明确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监督管理;明确环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三个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和综合决策转变,从注重末端治理向强化源头控制转变,从单一的行政管理向应用经济、法律手段和行政管理有机结合转变;四个加强:加强“三湖一海一库”和两条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创模”及县(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五个推进:推进环保执法水平的提升,推进环境法制建设的健全与完善,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推进农村环保工作不断深入,推进环境监测、科研、信息能力建设;落实十项制度:即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制度,环境质量监测制度,污染源监测制度,生态监理制度,干部培训制度,环保宣传教育制度。

三、开拓进取,*年环境保护再求新发展

*年是全面落实我市“十五”环保计划,实现新一届政府环保工作良好开局的重要一年。环保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控制环境污染,遏制人为生态破坏,促进环境与经济同步发展。

(一)认真落实防范机制,确保“非典”疫情防范期间的环境安全。针对今年发生“非典”疫情这一实际,全市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非典”防范工作,建立领导机构,落实防范机制,确保“非典”防范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上级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与卫生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非典”定点医院医疗废水、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管力度,严禁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废物排放。要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的监督管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党的“*”是一次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大会。“*”报告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行动指南。“*”报告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对新世纪、新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全市环保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环保目标任务上来。在学习贯彻的过程中,一是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并加以落实;二是要努力掌握“*”精神实质,为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和理论基础;三是要将学习贯彻“*”精神与环保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与落实今年的各项任务及“十五”环保目标的实现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完成好今年的各项任务,为“十五”环保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要在“*”精神的指导下,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市环保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进行研究和探索。

全市环保部门要以“*”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经济与环保同步发展为第一要务,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审批程序,推进行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依法行政;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和业务建设,提高环保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规范环保执法人员的行为;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发生,努力建设一支办事高效、行为规范、廉政守法的新型环保队伍。

(三)突出重点,继续加大“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力度

“三湖一海”在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举足轻重,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将其污染防治作为我市环保工作的重点,认真抓紧做好。一是要认真做好新一轮《“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认真加以落实;二是要认真做好《*-2005年“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防治计划》安排的44个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启动实施;三是要加紧完成抚仙湖、星云湖出流改道工程的前期工作,推动工程顺利进行;四是要尽快做好向日本协力银行贷款项目的上报工作,推动抚仙湖水污染防治进入实施阶段;五是要高度重视抚仙湖环湖截污工作,将环湖截污大沟工程纳入计划加以实施;六是在“三湖一海”入湖河道末端推广人工湿地及生物治理工程,削减入湖污染负荷;七是要与农业部门协同配合,在“三湖一海”径流区开展限制使用农药,推广有机肥的试点工作;八是要做好“三湖一海”法定水位线内退田还湖、退塘还湖的前期工作,加快实施步伐。

(四)狠抓落实,加快“创模”工作进程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我市“环境立市”发展思路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增强“创模”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加快“创模”工作进程。一是要召开“创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总结两年来“创模”工作情况,研究布署*年“创模”工作并签定目标责任书;二是要充实“创模”办公室人员,对“创模”重点工作经常进行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存在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要建立“创模”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创模办”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创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创模”,在城区重点地带设置大型宣传牌,营造“创模”氛围;四是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尽快启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厂三个工程项目,争取早日完工。加大近面山造林绿化力度,巩固燃煤锅炉、炉灶整治成果,完成烟尘控制区建设,开展绿化卫生洁净区、环保文明施工区创建活动;五是要做好“创模”工作中的文书、音像资料的分类收集整理,为以后申报验收奠定基础。

(五)抓好限期治理与巩固达标成果并举,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取得新的进展

要继续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及达标排放再提高工程,进一步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一是要认真制定方案,强化管理,抓好小炼铁、小造纸、砖窑、畜牧养殖场、城市饮食行业等一批企业的限期治理;二是要继续实施达标排放再提高工程,切实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检查,防止偷排、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等违法行为发生,巩固达标排放成果;三是要加强企业排污申报登记管理,对已达标企业认真进行审核,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推动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四是要抓好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大力推广清洁工艺、清洁生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努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五要积极探索循环经济新模式,降低单位产值污染产生量,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六)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

要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及现场监理执法力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把好建设项目的“选址关”、“环评关”、“三同时关”,严禁产生新的超标准排放企业,避免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重大破坏和污染,杜绝“先上车、后补票”等违法行为。年内,市环保局要组织检查组对八县一区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源头控制工作落在实处,力争全市新、扩、改建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及排污费足额征收率达100%。

(七)加强综合整治,深化县(区)“城考”工作

要将“城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城考”工作的领导,落实“城考”资金,将“城考”各项指标、内容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确保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要对照国家和省调整后的“十·五”“城考”考核指标,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市县(区)“城考”考核指标体系,使之有利于操作并起到促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质量提高的作用;三是要加强“城考”考核指标的培训、检查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充分调动各县(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考”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各项指标的落实。

(八)拓宽路子,强化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一是要尽快完成《玉溪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二是要切实加强“三湖一海一库”以及珠江、红河流域的自然生态建设与保护。加强对交通道路,矿产、土地、旅游、水力资源和生物资源开发过程的监督管理;三是要认真总结易门县生态环境监理试点经验,在全市逐步推广;四是要抓好江川、澄江、红塔区、华宁、峨山生态示范县的建设以及部分生态示范村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活动;五是要加强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林为主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加强新平哀牢山自然保护区、元江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及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现有保护区的级别;六是要完成玉溪市市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九)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和环保宣传教育

全市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一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执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文书档案齐备;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快速处置污染事故的能力;三是要突出执法重点,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工作的现场监督检查。如“三湖一海一城区”的现场执法检查,“禁煤”、“禁磷”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已达标企业和限期治理企业的监督检查等等,推进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四是要积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执法人员增强依法办事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五是要继续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六是要继续解决好群众污染投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全市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抓好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全民环境意识的提高。要注重配备素质精良的宣教人员,加强环保宣教队伍建设;要热情引导广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舆论监督作用,加强环保宣传报道,披露环境违法行为,引导公众关注环保,参与监督,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遵纪守法;要加强“三湖一海一城区”范围内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水污染防治和“创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全民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推动公众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危机感,激发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要继续与教育部门协作配合,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的工作,努力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环境素养并推进全社会环境良好风尚的形成。

进入新的世纪,党和政府更加重视环境保护,人民群众更加期盼生活环境质量改善,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与时俱进,不懈努力,为再创新的环保业绩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