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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补助通知

退耕还林补助通知

各市财政局、粮食局(商业局)、林业局、银行业监督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34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禁牧舍饲粮食补助改补现金后有关财政财务处理问题的紧急通知》(财建明电[20**]2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从20**年起我省退耕还林粮食补助由供应粮食实物改为发放现金。为了加强粮食补助资金的管理,做好粮食补助政策调整的政策衔接工作,保障退耕农民吃粮不受影响,现将《**省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改发现金后有关财政、财务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省林业厅

银监委**监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