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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

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

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退耕还林;经果林;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432164

引 言

退耕还林工程是20世纪末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大举措,也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减少了项目区坡耕地耕作带来的水土流失、改善小区气候、改良土壤,促进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还能增加项目实施区农户的经济收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推动我国城镇化建设等,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邻水县自1999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以来,截止2006年全县共实施退耕还林7733.3hm2,涉及40个乡镇,惠及10多万农户40多万人。邻水县退耕还林工程成效明显,有林地面积增加5600hm2,未成林造林地增加2133.3hm2,全县森林覆盖率增加3.89%;按退耕还林第1个补助周期标准计算,国家年补助资金2668万元,退耕农户平均增加收入250多元,对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邻水县退耕还林工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退耕还林地中栽植的经果林还存在不少问题。下面对邻水县退耕还林经果林现状及原因作出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1 邻水退耕还林经果林现状

1.1 退耕还林经果林面积情况

邻水县自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全县共实施退耕还林7733.3hm2,其中生态林6186.7hm2,经果林1546.7hm2。经果林主要栽植树种为柑桔、梨树。在生态林中,兼用树种(核桃、板栗、花椒)面积586.7hm2。把生态林中的兼用树种面积计算在内,邻水县退耕还林经果林实际面积为2133.3hm2。

1.2 退耕还林经果林经济效益情况

邻水县退耕还林经果林大部分栽植于2003年以前,按照柑桔、梨树、板栗、花椒等树种的生物学特性,2002~2003年栽植的柑桔、梨树、板栗、花椒2006年应进入试花试果期,1999~2001年栽植的柑桔、梨树、板栗、花椒2006年应进入盛产期。但现状并非如此,大部分经果林未进入试花试果期,更不用说进入盛产期,未产生经济效益。

1.3 退耕还林经果林经济效益低下的危害

1.3.1 影响退耕农户的经济收入

邻水县退耕还林经果林大多分布于省道304线、国道210线、包茂高速、沪蓉高速等邻水县主要交通路线附近,交通极为方便的地方。栽植经果林的退耕土地大多土壤厚度在60cm以上,土壤疏松肥沃、保水保肥能力强。退耕前是退耕农户的当家土地,年产值高,农民从这些土地上获取的经济效益较高。退耕后仅靠国家的退耕还林补助,原本指望靠栽植的经果林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但由于经果林未产生经济效益,一旦国家停止对退耕还林的补助或降低补助标准,经果林的效益还不如生态林。退耕农户的经济收入将直线下降,达不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的退耕还林目的,也不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

1.3.2 不利于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

由于退耕还林栽植的经果林迟迟不能见效,影响了退耕农户的经济收入,导致他们对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怀疑。为了追求经济收入,就极有可能复耕,破坏退耕还林成果。事实上,在邻水县个别地方,已经出现毁林复耕的现象,这种苗头的出现,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种。这个问题如不能妥善解决,势必会带来诸多问题,不仅会影响退耕还林成果,还会带来不少社会问题。

2 邻水县退耕还林经果林经济效益低下的原因

2.1 树种选择不当或苗木质量低

2.1.1 树种选择不当

在退耕还林初期的1999~2000年,实施乡镇领导(包括当时的部分县领导)及退耕群众不顾退耕地的土壤厚度、肥力、酸碱度等具体情况,片面地认为经果林的效益就一定高于生态林,一味追求退耕地的经济效益。在土壤厚度仅为20~30cm、肥力差、保水保肥能力弱的退耕地上栽植经果林(如城南镇南垭村南石垭芭蕉河大桥公路至南石垭垭口公路以上栽植梨树),导致栽植成活率低,即使成活了长势也极差。出现经过多次补植,成活率(保存率)依然达不到国家退耕还林存活率(保存率)85(80)的验收标准。在这些退耕地上栽植的经果林普遍营养生长不良。从而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更不用说达到栽植的预期目的。

2.1.2 苗木质量低

在退耕还林初期的1999~2000年,四川省苗木市场良莠不齐,大量劣质苗木以次充好,严重影响邻水县退耕还林初期经果林苗木质量。由于邻水县缺乏经果林专业技术人才,加上当时调运苗木大多是由行政领导或退耕农户代表完成的,根本无能力对苗木质量作出判断,签订苗木购销合同时也未约定所购苗木出现质量问题时的追究条款。出现了大量实生苗充当嫁接苗、品种不纯、甚至以外观类似的生态林树种苗木充当经果林嫁接苗。销售价格极高的经果林苗木质量低劣,严重损害了退耕农户的经济利益。经果林苗木质量的低下直接导致了退耕还林经果林栽植效益的发挥。

2.2 管理粗放、经营水平低下

2.2.1 管理粗放

虽然邻水县近几年来进行了经果林管理技术培训,但参加的均是乡镇分管领导或农技站站长和少量的退耕农户(种植大户),没有广大的经果林退耕农户参加,培训效果不明显。由于对经果林管理知识的极度缺乏,不少退耕农户把经果林管理等同于生态林管理。对自己在退耕地上栽植的经果林仅仅进行除草、杀虫等简单的抚育管理工作,部分退耕地栽植的经果林甚至杂草丛生,病虫危害猖獗,导致退耕地栽植的经果林成活率(保存率)低,即使成活或保存下来的经果林苗木长势也差。

2.2.2 经营管理水平低下

不少退耕农户在栽植经济林初期,也对自己在退耕地上栽植的经果林进行了施肥、除草、病虫防治等简单的经营活动,但没有进行修枝、整形、人工授粉等精细管理,致使经果林树木长势虽然不错,但不开花结果,即使开花结果,要么座果率低要么品质不好,从而影响经济效益。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对退耕地上栽植经济林的农户打击最大,认为自己栽植的经果林不管怎样进行管理也不会结果,产生了悲观失望的心理。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方法不当,技术措施不到位。

3 提高邻水县退耕还林经果林经济效益的办法

要提高邻水县退耕还林栽植的经果林栽培效益,就必须针对邻水县退耕还林经果林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以提高退耕还林经果林栽植农户经济效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3.1 对树种选择不当或苗木质量低下的退耕还林经果林解决办法

3.1.1 树种选择不当退耕还林地经果林的解决办法

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树种调整,在经果林地栽植能够适应该地块的生态林树种或其它经果林树种,以实现退耕还林地的经济效益;对退耕还林经果林地进行土壤改良,具体方法为从外处运进比较肥沃的土壤以增加经果林地的土壤厚度,提高土壤肥力,进而改善经果林地的理化性能,以适应经果林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的需要,从而提升经果林的栽培效益,这种办法能够有效提高土壤瘠薄的经果林经济效益,但成本高、工作量大,普遍采用的可能性不大。

3.1.2 苗木质量低劣退耕还林地经果林的解决办法

利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品种改良改造项目进行品种改良改造,对以实生苗充当嫁接苗、品种不纯的经果林地可以采取高枝嫁接的办法,从经过相关部门鉴定的采穗圃内(或在本地已处于盛产期品质优良的优良母株上)采取良种穗条在适宜的季节由懂嫁接技术的人员进行嫁接,以改良所栽植经果林苗木质量。在嫁接时,要做到:削面要平,穗条的形成层和枝条的形成层对齐,绑扎要紧,速度要快。或者根据现在市场状况选择优良品种重新进行栽植经果林或速生丰产用材林,以实现退耕还林地的价值。

3.2 经营水平低下退耕还林经果林的解决办法

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低下的邻水县退耕还林经果林的栽培效益,可以利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丰产措施项目来提高经果林的经营管理水平,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由低投入低产出转变为高投入高产出,以实现经果林“早产、丰产、优质、高效”的栽培目标,做大做强邻水县经果林产业,切实提高广大退耕农户的经济收入,建设和谐社会。

3.2.1 引进业主开发机制、以点带面、提高经果林经营管理水平

邻水县退耕还林经果林现在主要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由于规模、资金、技术等缺乏不利于提升经果林的栽培管理水平。而引进业主来进行规模经营、统一管理,有利于发挥业主的资金优势和规模效应。业主有充足的资金能够聘请经果林技术人才对经果林经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提升经果林经营管理水平;规模上去了,能够进行集约化管理和机械化操作,也便于产业化的发展,同时业主也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这样,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升能让业主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业主经济效益的提高就必然会带动邻水县经果林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也能带动当地农民经济收入的增加(在经果林地中务工和退耕地出租收入)。

3.2.2 采取田间授课的方式、提高退耕农户的经果林经营管理水平

由县经果局在各个管理季节聘请经果林专家或种植能手深入到经果林地现场对栽植农户进行相应的管理专项技术培训,并解答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不仅能提高培训效果,而且对全面提升邻水县经果林必然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退耕还林;效益;做法;问题;对策;河南信阳;平桥区

中图分类号 S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1-0191-05

信阳市平桥区位于河南省南部,地处淮河上游,大别山、桐柏山结合部。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4年共完成退耕还林工程1.4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4 666.67 hm2,荒山荒地造林8 333.33 hm2,封山育林面积1 000 hm2。涉及全区18个乡镇和2个国有林场,退耕农户35 254户。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全区森林植被得到恢复,森林资源大幅度增加,全区森林覆盖率净增加7.4个百分点,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先后荣获“中国名特优经济林―板栗之乡”、“河南省造林绿化先进县区”、“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河南省经济林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1 工程实施情况

1.1 任务和范围

(1)范围。2002―2012年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总计划任务为1.47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4 666.67 hm2,荒山荒地造林8 533.33 hm2,封山育林1 466.67 hm2,完成任务1.42万hm2,工程涉及王岗、邢集、兰店、明港、肖店、高梁店、平昌、查山、长台、城阳城保护区、甘岸、胡店、龙井、肖王、洋河、彭家湾、五里镇、五里办事处、平桥工业园、震雷山风景区管理局、天目山林场、南湾林杨、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共计24个乡(镇、区、场、管理区),退耕地还林涉及王岗、邢集、兰店、明港、肖店、高梁店、平昌、查山、长台、城阳城保护区、甘岸、胡店、龙井、肖王、洋河、彭家湾、五里镇、五里办事处、平桥工业园、震雷山风景区管理局、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共计22个乡(镇、区、管理区)。退耕农户35 214户。

(2)任务。截至2012年底省下达平桥区总任务为1.42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4 666.67 hm2,荒山荒地造林8 533.33 hm2,封山育林1 000 hm2,分年度如下:2002年总任务为2 666.67 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1 333.33 hm2,荒山荒地造林面积1 333.33 hm2;2003年总任务为4 000 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2 000 hm2,荒山荒地造林面积2 000 hm2;2004年总任务为3 466.67 hm2,其中退耕地还林的面积为133.33 hm2,荒山荒地造林面积3 333.33 hm2;2005年总任务为3 866.67 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1 200 hm2,荒山荒地造林面积1 666.67 hm2,封山育林面积1 000 hm2;2010年总任务为666.67 hm2,其中荒山荒地造林面积200 hm2,封山育林面积466.67 hm2。

1.2 工程投资

(1)国家投资。2002―2012年国家累计投资15 100万元,其中:种苗和造林补助费1 160万元,粮食补助资金12 310万元,生活补助费 1 630万元。

(2)地方投资。2002―2012年市、县财政和农民自筹资金6 421万元,其中:财政筹措221万元,农民自筹资金6 200万元。

1.3 造林质量情况

工程实施后,经过统计,2002―2008年全区造林质量为总面积核实率100%,合格面积保存率98.2%。

2 工程实施情况评价

2.1 造林质量指标

(1)退耕地选择。退耕地总面积4 666.67 hm2,全部为承包到户的坡耕地或沙化耕地,其中:6~24°面积为3 744.86 hm2,占总面积的80.2%,6°以下921.81 hm2,占总面积的19.8%。

(2)种苗质量。全区退耕还林用苗良种使用率95%以上,苗木合格率96%以上,Ⅱ级以上苗木占95%以上。

(3)造林成效。全区退耕还林总计划面积为1.47万hm2,计划任务全部完成,计划完成率100%。分年度如下:2002年计划任务2 666.67 hm2,完成2 666.67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98.1%;2003年计划任务4 000 hm2,完成4 000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95.0%;2004年计划任务3 466.67 hm2,完成3 466.67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99.8%;2005年计划任务3 866.67 hm2,完成3 866.67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100.0%;2010年计划任务666.67 hm2,完成666.67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100.0%.

(4)林分结构。全区混交林面积5 466.67 hm2,占总面积的39.0%,纯林面积8 533.33 hm2,占总面积的61.0%,全部为中龄幼林,针叶林比重小,阔叶林比重大,主要树种为杨树,平均树高为10.1 m,平均胸径为11.5 cm。

2.2 工程管理指标

(1)组织领导。2002年,平桥区正式实施退耕还林,为了加强对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发展计划委、林业局、粮食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农发行、农开办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协调;林业局成立了退耕办,区编委特别准予定编6人,为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业务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全区建立起自上而下、灵活高效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体系。每年区政府与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纳入目标进行考核,为了完成退耕还林工程目标任务,平桥区在具体落实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各项支持推动工程建设的有效机制。一是目标管理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对退耕还林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乡(镇),由区政府和乡镇长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乡(镇)对村也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将任务层层分解,及时下达到村组、落实到农户和山头地块。二是领导分片负责制。区处级领导联系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和6.67 hm2以上的大片,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组到户,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区林业局实行班子成员包片、技术员包乡镇的技术指导责任制。三是技术保障机制。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益”的要求,从规划设计、施工造林到检查验收、管理收益,建立一整套科学高效的林业生产运作机制,对退耕还林工程实行全程监督。出台了《退耕还林工程技术操作规范及责任追究办法》,统一技术标准,对技术失误造成的造林质量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将退耕还林技术规划及指导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组建了区、乡、村三级林业技术服务网络,深入开展林业技术培训,达到组有“技术能手”、户有“技术明白人”,切实解决农村林业生产的“技术棚架”问题,使新科技、新成果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及时得到推广应用。

(2)政策兑现。截至2009年度全区共兑现粮食补助资金 11 906万元,生活补助费 944万元。为了确保退耕还林资金的正常兑现,平桥区政府出台了《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3)档案管理。目前平桥区的退耕还林工程已基本实现信息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一是加大硬件设备投入,先后投资15万元用于购买微机、打印机、摄像机、传真机、复印机、档案柜、档案盒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配备了1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档案专职管理人员;三是建立区、乡、村三级退耕还林档案;四是每年对退耕还林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五是根据不同的内容与载体对退耕还林档案进行收集、分类、立卷、归档,方便查询;六是应用了退耕还林信息系统,建立了退耕还林工程数据库、实施方案、计划任务、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粮款拨付、政策兑现、证卡打印等标准化管理,实行了工程数据的自动统计、分析和查询,实现了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的业务处理、内部办公管理的微机化和图文一体化,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水平和工作效率。退耕还林工程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已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有力地推动了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

(4)林权证发放。为切实做好退耕还林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保障林权权利人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区将退耕还林的确权、建档、登记、发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进行了人员培训,配备必要设备。截至目前全区林权证基本发放到位,确定了林权,稳定了人心。截至2009年底,退耕地还林林权登记发证面积为4 666.67 hm2,占退耕地还林总面积的100%,历年荒山造林林权登记发证面积为9 133.33 hm2,占荒山造林总面积的98%。

(5)技术培训。为了准确掌握退耕还林技术标准,区林业局加强了2项培训,一是对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2002―2009年共培训技术人员350人次,其中参加部级培训3期(26人次),省级培训5期(20人次),市级培训2期(19人次),区级培训8期(290人次),主要培训退耕还林的摸底调查、作业设计、工程实施标准、检查验收办法、退耕还林农户手册及林权证的填写、退耕还林档案的分类管理等,让全区所有工程和档案管理人员都能掌握退耕还林的基本业务知识及管理方法。二是搞好技术指导,区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村,对乡村档案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讲座和定期现场指导,及时掌握业务知识和档案情况,推广先进经验等,经过培训,进一步巩固技术人员和乡村人员对退耕还林技术操作的精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区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成功举办了全国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培训班,来自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主管退耕还林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共计200多人参加了退耕还林的技术培训,并参观了平桥区的档案室建设及退耕还林现场,国家林业局及部分省领导对该区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被信阳市林业局评为“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6)案件发生及查处情况。退耕还林涉及面广,操作细,牵涉到千家万户退耕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上访事件。自2002年以来,共接待群众500余人次,收到群众件39件,其中,省级批示5件,市级批转17件,已调查处理39件,先后处理干部15人,有力地促进了退耕还林工程的健康发展。

3 工程产生的效益

根据《森林公益效能计量调查――绿色效益调查》和《河南省林业生态效益评价》利用物质量和价值量的评估方法,结合平桥区退耕还林增加有林地面积1.12万hm2等有关参数,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总价值评估结果为:涵养水源、保持土壤、蓄积养分、固碳释氧气、积累营养物质、净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护农田、森林景观休闲游憩、节能减排等价值约10亿元。

3.1 生态效益

(1)增加了森林资源。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全区现有林地用地面积达到5.67万hm2,有林地面积净增加1.4万hm2,森林覆盖率增加7.4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增长10.5万m3,全区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6 750 hm2,省级森林公园2个、省级湿地公园1个。

(2)改善了生态环境。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全区的森林覆盖率提高了7.4个百分点,生态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森林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气候调节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对促进农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通过森林调节气候、蓄水保土、保肥作用的发挥,减轻自然灾害15%左右,森林植被大大增加,降低了水对地表的冲力,减少了水土流失,显著改善生态环境,目前信阳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创河南省之最,小环境质量是河南省最好的2个城市之一,是部级生态示范市和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

(3)可观的生态效益价值。一是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森林一方面通过森林植被、树冠减缓降水对地表的冲力,从而提高土壤的抗蚀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森林地表枯落物涵蓄水分,减缓地表径流,从而减缓洪流量。据有关观测资料分析,森林年可保土22.5~30.0 t/hm2,蓄水300 m3/hm2,全区退耕还林面积按保存面积80%计算,有1.12万hm2林地,年可保土25.2万~33.6万t,蓄水336万m3。二是减轻自然灾害,促进农业发展。工程建成后,既可有效削减洪峰,减免涝灾,又可通过森林调节气候,以及对土壤养分、蓄水保土、保肥作用的发挥,促进农业发展。三是改善环境质量。森林具有调节地球上大气二氧化碳的含量、吸滞灰尘、消毒杀菌、净化空气、降低噪音、提高水质的作用。同时还可为人们提供舒适的生活、休闲、疗养场所,可陶冶情操,修身养性,有益身体健康。

3.2 经济效益

(1)国家补助增收。截至2009年底,全区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总投资15 100万元,年户均补助510元,户均达3 681元。

(2)富余劳动力务工收入。实施退耕还林后全区退耕还林富余劳动力达18.1万人,区外出劳务输出基地增至68个,驻外劳务工作站增至5个,培育平桥建筑、平桥焊式等劳务品牌,输出规模大大增加,外出务工或经商年平均收入达1.4万元,全区总收入253 400万元。如五里镇九店村有坡耕地189.33 hm2,2002年已退耕94.98 hm2,退耕后,农活少了,全村有400多名青壮劳力到城里务工或经商,剩余劳动力由于离集镇近,大力发展大棚蔬菜,实现了减地不减收,户均收入达2万元以上。

(3)森林资源直接效益。据测算,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形成的杨树等速生丰产林约9 333.33 hm2,按照十年生出商品材120 m3/hm2计算,可出产木材112万m3,按500元/m3计,总价值5.6亿元,另外工程形成干鲜果类经济林600 hm2,按每年平均收入7 500元/hm2,约折合价值450万元,仅此3项,可产生经济效益5.645亿元。

(4)林下经济效益。全区已发展林草间作面积266.67 hm2,年产苜蓿、梅克斯草等优质干牧草2 000 t,洋河、龙井、五里镇、兰店、邢集等乡镇部分退耕还林农户充分利用林下资源养殖鸡、鸭等8万多只,不但使农户在短期内获得经济收入,还促进了林木的快速生长,其树木的高度和粗度及长势明显高于周围其他树木。

(5)其他收益。在退耕还林林区的王岗、邢集、兰店、洋河等乡镇大力发展食用菌,每年收入达3万元的农户达150户以上,极大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3.3 社会效益

(1)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意识。退耕还林的实施,全社会的生态意识明显增强,2002―2009年全区投入林业建设资金20 527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投资221万元,个体投资4 200万元。全区公益林林地面积增加了1.13万hm2,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了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参与退耕还林和其他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同时,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通过调查,全区有80%以上的农民对退耕还林工程持欢迎和支持态度,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特别是林业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明显提高,每年在行业行风评比中,林业均排在前几名,群众生态意识明显增强。不管是农村还是在城市,处处显现着青山绿水的生态景观,在农村,荒山荒地如今都披上了绿装;在城市,绿树成荫、花果飘香的美丽景象随处可见,平桥区人民保护绿色家园的生态意识越来越强。

(2)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实施退耕还林后,2008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64 872万元,比2001年增长95.6%,林业总产值15 800万元,比2001年增长106.6%,全年水产品产量18 820 t,比2001年增长44.3%,年末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33.2万kW,比2001年增长102.3%,全年肉类总产量47 732万t,比2001年增长86.5%,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2.13 m2,比2001年增长46.8%。农民人均纯收入4 063元,比2001年增长56.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 770元,比2001年增长65.4%。

(3)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让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退耕户外出务工的人数大幅度增加,全区处出务工人数达18万人,户均年收入达1.8万元以上,增收渠道大大拓宽。退耕还林的实施使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生产向林果种植业、畜牧业以及二、三产业过渡。农业产业化和品牌化快速发展,茶叶、石榴、花生、蔬菜、珍珠香黑瓜子等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形成了胡店石榴基地、震雷山花卉基地、长台关花生基地、甘岸无公害蔬菜基地、五里镇林药间作基地、高梁店和王岗袋料香菇基地、平昌关沿淮豇豆生产走廊,平昌关、彭家湾、龙井等乡引导群众进行退耕还林林药间作、林草间作,立体种养业已成规模,“向阳生猪养殖场”、“药材之乡”、“鸭鹅之乡”在信阳市小有名声,正在叫响农产品品牌“淮河翠”,崛起了“维雪”、“奥龙”、“歌歌”等涉农知名品牌。

(4)对粮食产量的影响。通过实施退耕还林,粮油生产喜获丰收,粮食生产总面积8.07万hm2,2007年粮食总产量达到491 169 t,比2001年增长53.4%,其中:夏粮136 096 t,比2001年增长63.2%,平均产量4 251 kg/hm2,秋粮354 978 t,比2001年增长59.8%,平均产量7 635 kg/hm2,油料总产量77 446 t,比2001年增长56.8%,其中:花生52 127 t,比2001年增长42.2%,油菜籽24 600 t,比2001年增长51.3%,棉花产量425 t,比2001年增长41.1%,茶叶总产量602 t,比2001年增长85.3%,2007年获得“优质粮基地县”和“产粮大县”称号。

(5)促进林产品加工业。退耕还林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林产加工业的快速发展,全区新增加的林产加工业有10家,其中:大型木材加工企业金光集团、森宝木业和维雪集团落户平桥区,年产值68 000万元以上,上交利税6 000万元以上,带动5 000人就业,主要产品有人造板、胶合板、木片、木条、板条、家具、维雪系列啤酒、歌歌系列饮料等。

(6)推动旅游等相关产业。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增加了森林植被,大大改善了生态环境,带动了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平桥区的旅游从无到有,震雷山风景区、两河口湿地公园、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尖山红色旅游等旅游景区脱颖而出,建三星级酒店3个(龙潭、西风、瑞龙),正在建设的五星级酒店1个,全年接待游客15.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 483.55万元,通过宣传引导,促成平桥龙祥旅行社落户在平桥区,为方便市民外出旅游、宣传平桥旅游、推介平桥旅游线路发挥了重要作用,填补了平桥区没有旅行社总部的空白;旅游业的发展又带动了餐饮、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7)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施退耕还林后,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广大退耕还林农户使用干净的沼汽,农村生活环境大大改善,家庭添置彩电、冰霜、摩托车、洗衣机、太阳能等,人均住房增加30 m2,年人均纯收入4 350元,年人均消费达6 500元,整个农村生活质量大大提高。

4 主要做法和经验

4.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让政策深入人心

2002年,平桥区正式实施退耕还林,为了加强对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发展计划委、林业局、粮食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农发行、农开办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协调;林业局成立了退耕办,区编委特别准予定编6人,为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业务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全区建立起自上而下、灵活高效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体系。

为使广大群众吃透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几年来,共印制退耕还林宣传资料4万份以上,张贴政府退耕还林通告逾2 000份,印制《退耕还林条例》年历宣传画1.5万份,制作宣传板报47期,悬挂、刷写标语1 200条以上,出动宣传车辆逾50台次,市区电视台播发退耕还林专题报道73条,并在《平桥周报》上开辟了退耕还林专栏,进行连续报道,大大提高了全区上下对退耕还林工程重要性的认识,让政策深入人心,充分调动了广大干群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4.2 突出重点,科学规划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河南省退耕还林工程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生态立市”和“聚焦新区”的发展战略,并结合平桥区水系、水土流失现状和现有森林资源分布特点,按照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制定了《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确定了以乡镇为单位,以流域为单元,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实施,以“一河二场五路六水库”(一河:淮河;两场:南湾林场、天目山林场;五路:107国道、312国、京珠高速、明毛公路、京广铁路;六水库:老鸭河水库、红石咀水库、尖山水库、顾岗水库、洪山水库、王堂水库6座中型水库集水区)为突破口,把坡度较大的地块和风沙危害严重、易破坏难恢复的生态地位重要的地区作为重点实施区域。

4.3 严格管理,强化责任

为了完成退耕还林工程目标任务,平桥区在具体落实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各项支持推动工程建设的有效机制。

(1)目标管理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对退耕还林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乡(镇),由区政府和乡镇长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乡(镇)对村也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将任务层层分解,及时下达到村组、落实到农户和山头地块。

(2)领导分片负责制。区处级领导联系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和6.67 hm2以上的大片,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组到户,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区林业局实行班子成员包片、技术员包乡镇的技术指导责任制。

(3)技术保障机制。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益”的要求,从规划设计、施工造林到检查验收、管理收益,建立一整套科学高效的林业生产运作机制,对退耕还林工程实行全程监督。出台了《退耕还林工程技术操作规范及责任追究办法》,统一技术标准,对技术失误造成的造林质量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将退耕还林技术规划及指导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组建了区、乡、村三级林业技术服务网络,深入开展林业技术培训,达到组有“技术能手”、户有“技术明白人”,切实解决农村林业生产的“技术棚架”问题,使新科技、新成果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及时得到推广应用。

4.4 落实政策,严把标准

退耕还林能否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强化管理是关键。

(1)认真落实退耕还林各项工作经费。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区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想方设法解决好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问题,按45元/hm2标准,由区财政每年拨付给林业部门,并明确要求乡级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由乡(镇)财政解决。

(2)严把工程质量。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实施退耕还林工作中严把“四关”:一是把好“设计关”,科学地做好退耕还林的作业设计工作;二是把好“种苗关”,保证种苗生产和组织供应工作满足退耕还林工程的需要;三是把好“质量关”,提高退耕还林工程的科技含量,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质量;四是把好“检查验收关”,严格检查验收,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

(3)严格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既是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的依据,又是考核工作建设成效的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认真执行《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在验收中接受群众监督,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办法。

(4)规范兑现程序。按照检查验收结果搞好政策兑现工作。公开验收标准,公开验收结果,公开兑现政策,按规范程序办事,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挤占挪用、搭车收费、随意抵扣、变相兑现等现象,确保将钱粮如数兑现到退耕户手中。

4.5 从长计议,多措并举,巩固好退耕还林工程成果

针对退耕还林后续管理时间长、程序复杂的特点,平桥区高度重视,从多方面着手,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

(1)加强区级退耕还林自查验收工作。自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平桥区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区林业局每年从林业系统抽调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和质量督查组,进行区级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工作。通过区级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提交自查验收报告,如实反映该区退耕还林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应的建议与对策,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起到了重要作用。

(2)抓好退耕还林档案管理。目前平桥区的退耕还林工程已基本实现信息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在档案管理上,该区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硬件设备投入,先后投资15万元用于购买微机、打印机、摄像机、传真机、复印机、档案柜、档案盒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配备了1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档案管理人员;三是建立区、乡、村三级退耕还林档案;四是每年对退耕还林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五是根据不同的内容与载体对退耕还林耕还林档案进行收集、分类、立卷、归档,方便查询;六是应用了退耕还林信息系统,建立了退耕还林工程数据库、实施方案、计划任务、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粮款拨付、政策兑现、证卡打印等标准化管理,实行了工程数据的自动统计、分析和查询,实现了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的业务处理、内部办公管理的微机化和图文一体化,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水平和工作效率。退耕还林工程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已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有力地推动了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

(3)大力培育后续产业,努力实现稳得住、不反弹。发展后续产业是协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国家、地方、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农民的长远生计开辟了新的增收渠道,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必然要求[1-3]。平桥区不断创新机制,优化模式、全区相继建立了信阳歌歌饮料有限公司、华龙木业有限公司、林产品公司等大型林业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了全区林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平桥区林业产业化进程。建立具有区域优势力的楚王城水果批发市场、九龙水果批发市场等,实现了生态增效、经济增收“双赢”的目标。

4.6 采用比较好的造林配置模式

(1)乔(石榴、板栗)灌(茶叶)立体间作模式。在退耕还林地或者说荒山地上,利用乔木和灌木不同的生长空间,实行立体种植,茶叶为灌木树种,利用早春阳光充足、占有空间低和生产时间短的有利时机,在清明节前大力生产茶叶,清明节过后,茶叶停止生产,着力培育石榴,达到时间差和空间差互为利用、获得双丰收之目的,在洋河、雷山、五里办事处、邢集、王岗、兰店等乡镇推广此模式。

(2)杨树与金银花间作模式。杨树按4 m×4 m株行距栽植,密度为630株/hm2,金银花1 m×4 m株行距,密度为2 505株/hm2,适合平桥区东西两大岗立地条件较好的坡耕地。此种模式的林下间作物种宜选择阳性或半阳性植物[4-6]。

5 存在主要问题

国家对农民的种粮综合补贴日益增加,目前已接近1 500元/hm2,与退耕还林计税耕地扣除种粮综合直补的政策造成的矛盾日益加深,此类问题量较大。退耕还林及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县乡均无专项工作经费,检查验收和兑现任务繁重、事务错综复杂、涉及群众数量庞大、外业自查与内业整理耗时费力且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大多数技术人员不愿参与此项工作。退耕还经济林经济效益普遍较低,大多经济林树种已经改为生态林树种。乡镇机构改革后,基层林业站撤销,乡镇级林业技术力量更加薄弱,无力承担林业生产、林政管理任务。退耕还经济林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虽有管护措施但管护技术落后,经济林经济效益差。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与封山育林造林补助标准太低,大多林农不愿接受此类项目造林。退耕还林第二轮补助偏低,第一轮补助到期林农有毁林复耕的现象。

6 对策

6.1 落实退耕还林工作经费,调整退耕地还经济林政策

加强乡镇林业技术力量,落实退耕还林及阶段验收工作经费,保证退耕还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从而更好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调整退耕地还经济林政策,使之与退耕地还生态林政策一致,同时增加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与封山育林补助标准。调整退耕还林计税耕地不发放粮食直补的政策,给退耕地还林地发放粮食直补,以消除广大群众对种粮直补与退耕还林政策间引发的不满。或改变种粮直补方式如以卖粮(油、花生)等数量领补贴,避开与退耕还林补贴的矛盾。

6.2 加强退耕还林幼林管护和加快后续产业培育

要进一步加强对退耕还林幼林的管护,实行封林禁牧、舍饲圈养,严格要求退耕还林农户保证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管护好现有林地,使林木不受破坏。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和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大力推行林果间作、林竹间作、林药间作、林草间作、灌草间作等多种合理模式造林,立体种植经营,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效结合,增加退耕还林后退耕户的经济收入,建立后继产业基地,推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

6.3 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退耕还林后,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力。应加大农业结构调整,使以种粮为主的农业生产向林果种植业、畜牧业以及二、三产业过渡,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通过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拓宽增收渠道,以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6.4 提高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标准

退耕还林前期,由于中央的财政支持,退耕还林补助标准还比较高,但是,随着国家农村政策的变化,2003年以来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对耕地给予225~1 350元/hm2的补助,加之物价上涨,2002年原粮稻谷才0.6~1.0元/kg,现在超过2元/kg,原有的补助标准含金量至少下降1倍以上,群众退耕还林、经营林木的积极性下降,个别农户有毁林开垦的危险,只有提高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标准,才能确保退耕还林健康发展。

6.5 加强执法力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加大《退耕还林条例》宣传力度,把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加强执法,用法律手段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7 参考文献

[1] 黄维.威信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2(1):246-247.

[2] 许忠坤,徐清乾.湖南省退耕还林造林模式探讨[J].湖南林业科技,2005,32(6):26-28.

[3] 张晓丽,王生林,李树明.甘肃省退耕还林的现状及对策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11558-11559.

[4] 张芳芳.退耕还林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7(25):8001-8003.

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退耕还林《退耕还林条例》

一、退耕还林工程概况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我国生态状况不容乐观。目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6.9%,全国现有荒漠化土地267.4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总面积174.31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国土总面积的27.9%和18.2%,并以年均1.04万平方公里和3436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致使我国洪涝、干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国家的生态安全受到威胁。1998年特大洪水、2000年春遭受的严重旱灾、2002年3月影响严重的沙尘暴天气,给人民敲响了警钟。人们认识到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林地作为重要的生态资源,能涵养水源、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净化水质和空气,为人类提供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林地也是众多动植物生存的场所与领地,在保护物种与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作用不可低估。但是,由于我国人多地少,“民以食为天”,在生存压力与粮食危机下,长期以来,山区尤其西部落后地区的人民开垦陡坡地种粮、毁林开垦情况严重,这些举措虽不得已,却是造成生态恶化、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粮食还有结余,具备了屏弃毁林垦地这种以牺牲生态换取口粮之做法的条件,同时在自然灾害的警示下,生态安全被提上日程。因此,在1998年洪灾后,国务院提出了“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1999年8月,发出了《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一切毁林开垦行为,大力植树造林。与之相呼应,1999年10月退耕还林工程率先在四川、陕西、甘肃开展;2000年3月,退耕还林试点工作在17个省(区、市)正式启动;2002年在全国215个省(区、市)全面铺开。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进展顺利。据统计,1999年以来,国家共安排退耕还林工程任务2.27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08亿亩,宜林荒山造林1.19亿亩。国家累计投入495.8亿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费等基建投资118.2亿元,补助退耕农户生活费39.2亿元、补助农民粮食折合资金338.4亿元(粮食483.4亿斤)。据国家林业局组织的退耕还林质量核查结果,2002年退耕还林的面积核实率为95.8%,造林质量合格率为89.6%。2004年全国安排退耕还林6000万亩。

同时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经济与生态的双赢。首先“绿了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工程区林草覆盖率平均增加2个多百分点,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减轻,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逐年下降;其次“富了民”,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工程实施使9700多万农民从补助中直接受益,人均获得生活费补助40元、粮食补助494斤,林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各地积极探索生态经济型治理模式,大力建设基本农田,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拓宽了增收渠道,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另外还“育了人”,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工程实施,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遏制生态灾难、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导需求,在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满足后,人民对美化生活环境有着强烈的愿望,参与退耕还林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提高。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退耕还林开展5年来,总体上进展顺利,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1)对退耕还林目的认识不足,规划和计划不当,盲目扩大试点范围,增加了财政压力与实施难度。退耕还林主要是针对西部的生态改造,国家对退耕者补助粮食、现金、种苗费等,通过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来达到使其还林的目的,是“以粮食(金钱)换生态”,也是对人民既得利益的补偿。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并未真正理解退耕还林的生态意义,而是把它理解为国家扶贫措施,当之为“唐僧肉”,扩大范围,利益均沾,争夺退耕还林指标。例如,甘肃“先斩后奏”,村干部在计划任务未下达时,就动员村民大面积停耕掘洞以植林,然后层层以“既成事实”为由,要求上级政府“开口子”,以拿到更多的指标。但是国家计划任务仅能消化已造林面积的19.5%,尚有185.74万亩无法兑现补助粮款,同时已整耕地既不能造林,又影响耕种,直接影响农民收入。这样导致工程面积越来越大,无法突出重点,财力难以支持。既要保证政令的权威,考虑政策的连续性,避免一刀切,又要体恤黎民的疾苦,工程实施处于两难。

(2)对退耕还林政策把握不准,造林质量不高,原因有二,首先,生态条件恶劣,种苗量不足或质不优,加之“有人栽,无人管”,林粮间作,管护粗放,致使林木成活率不高;其次,在部分退耕地区,人民追求短期可得经济利益,还林时经济林、生态林比例不合理,经济林比例偏高,难以实现生态目标。

(3)有关配套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利于退耕还林的顺利实施。如基层管理不规范,补助兑现环节出现了违法违纪现象。补助粮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退耕还林资金管理不严,存在弄虚作假、虚报“造林实绩”冒领补助金现象,发生截留、挪用、挤占、套取和贪污行为,影响了工程建设。

(4)相关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中出现的新问题需要新的法律规范,地方政府对一些政策的具体操作要根据本地情况立法,国家不能“一刀切”。例如按国家现行的政策对还经济林补助粮款5年,生态林8年,但是由于西部地区特殊的气候和地理环境,5年内经济林无法产生经济效益,8年内生态林也无法见到生态效益,这个经济补偿标准就偏低。群众认为政策中补助年限短,贷款难,担心国家一旦停止补助,生活就难以为继。这不仅会挫伤农牧民退耕还林(草)积极性,而且直接影响整个西部的退耕还林战略的实施。因此在国家宏观与地方中观、微观层次上都需要针对具体实际进一步完善、改进有关法规,依法推进退耕还林进程。

(5)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退耕还林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关系,不注重发展后续产业,解决长远生计问题,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在退耕还林过程中若不能统筹考虑和解决好农民的吃饭、烧柴、增收等实际问题,只重眼前的补助,要想“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则是一句空话。因此要保障成果,必须“以人为本”,将农民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结合,将生态目标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

三、加强法律手段,推进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西部地区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工程,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法律是国家林业政策与工程实施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国将退耕还林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保证决策措施落到实处。

退耕还林实施以来,已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多达数十部。国务院分别于2000年和2002年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2002年12月6日通过的《退耕还林条例》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某项工程而进行的立法;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工程建设、检查验收、资金管理、补助兑现等方面的办法、规章和标准;各地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等,如四川省就制定了有关退耕还林资金管理审计、粮食供应、林权证发放以及贯彻国务院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地方法规等,云南省规定,除退耕地免征农业税外,种植的农林产品还免交农业特产税1—3年,丧失基本生活条件的农户,享受异地搬迁安置补助费。这些政策法规有力地指导、推进了工程的规范有序运行。

另外,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中均有退耕还林、林地保护、林业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法律具有的强制规范性、连续稳定性等,使它在保障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保护和管理林业资源、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维护所有者及使用者权益方面有着引导、制约、促进的作用,因此,在退耕还林过程中,应梳理现有法规,使之相互补充、配合协调;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完善法律、严格执法,把国家有关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推动工程的开展。

(1)普法。知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要宣传普及《退耕还林条例》、《森林法》等法规,加强全社会的林业法制教育,让干部群众真正懂得退耕还林的最根本目的是要恢复生态的多样性和综合平衡,这是经济增长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引导人民不断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为退耕还林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使之弄清各自的权利义务,更好地依法行政、执法守法护法。

(2)依法编制规划计划。科学合理合法的规划和计划是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取得应有成效的基础。《退耕还林条例》第5条规定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并设专章对规划的机构职责、范围、内容、程序、期限以及计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明确规定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主管全国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退耕规划、计划、年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编制,种苗培育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种苗质量的检验和监督,退耕还林项目的检查验收等。相应的国家林业局每年进行《退耕还林工程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2004年5月26日又出台了《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要本着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退耕还林任务,增强治理的针对性,对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状况脆弱的区域优先安排,加大治理力度,而不是将退耕还林政策简单地看成扶贫措施,全面铺开,任务平均分配,导致该退的退不下来,不该退的也安排。作为工程实施的主管部门,林业部要进一步遵循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害设防、合理布局的原则,依法做好退耕还林规划工作;基层单位必须从气候、地理及经济等实际条件出发,并与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等衔接协调,因地制宜,制订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执行单位要依据方案编制作业计划,具体落实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3)依法育林,保障质量。针对造林质量不高的状况,应落实法律,搞好种苗供应,落实管护责任,严格验收。《退耕还林条例》第三章“造林、管护与检查验收”对种苗来源与供应方式做了规定,同时应加强已有《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种苗管理办法》、《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执法力度,规范种苗生产供应行为,保障种苗供应的质量。在还林中还要“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坚持生态优先”,“退耕土地还林营造的生态林面积,以县为单位核算,不得低于退耕土地还林面积的80%。”(《条例》第23条)。应严格退耕还林合同的签定,通过对还林范围、面积、成活率、管护责任、作业方式、违约责任的约定,督促退耕者履行管护义务。林业局营造林质量稽查办公室要继续实行行政、技术负责制,进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质量事故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查处质量案件。并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规范检查验收程序、内容、标准和方法,建立县级自查、省级复查、部级核查三级检查验收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重建设轻保护是生态目标难以实现的重要原因,因此林木保护是退耕还林的重要方面。要将保护已有植被、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放在优先的位置上,确保退下—片,管理一片,见效一片。《退耕还林条例》、《森林法》、《刑法》都强调对林业资源的保护,禁止复耕、毁林开垦、滥采乱挖等破坏植被行为,实行限额采伐制度,实施林地用途管制等,这些于退耕还林生态目标的实现,是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要严格执行。

(4)依法落实激励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林农是林业资源最直接的经营管理者,保护其合法权益关系到他们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也直接关系到林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国家为确保退耕还林生态目的的实现,依法规定了一系列政策,《条例》“资金和粮食补助”、“其他保障措施”两章中对退耕还林户的激励措施主要有:粮食、现金补助,农业税减免,林权保障等。“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第35条),解决了口粮问题;“退耕还林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其中退耕还林(草)所取得的农业特产收入,依照国家规定免征农业特产税。”(第49条);“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47条),保障承包经营政策的连续性、长期性。对于这些激励措施,要严格落实,以免挫伤还林积极性。

《条例》规定“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回购退耕还林补助粮食”,“退耕还林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并针对此情形在“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国家林业局2002年6月制定了《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违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进一步加强林业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2004年4月13日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对完善粮食补助做了进一步规定,要求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兑现补助政策,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在退耕还林过程中,应严格规范工程资金的使用拨付程序与补助粮发放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与公众参与,为工程实施提供保障。

地方政府应落实并细化《条例》的规定,针对农业税减免、林权证发放等制定当地的实施细则,遵循“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原则,及时发放林权证以确认、保障林农的承包经营权。退耕还林后其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只要权属明确、不改变林地用途和性质,其林木和林地使用权都可以流转,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在不破坏整体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退耕者经批准可以依法对其所有的林木进行采伐。政府要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法规措施来切实保障农民权利,引导农民自愿退耕。

(5)完善立法,健全配套政策。退耕还林工程史无前例,针对过程中已有的和新出现的问题,国家应不断完善和制定有关配套办法及规定,以立法的形式规范退耕还林的操作及优惠举措,保证政策的稳定性,给林农定心丸。不同省区内、不同生态环境下,退耕还林(草)政策如延长粮款补助数量、年限和林权证年限等,应有所不同,以消除农民后顾之忧。

目前国家已出台了《退耕还林条例》等法规,但还需要一系列操作性强的部门规章、办法,还要充实、制定荒漠化治理、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理、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林业基金征收使用、工程质量监管等法规和规章,并应根据新情况对现有法律法规中经济补助、林种配置、退耕还林与综合开发等内容进行修订。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退耕还林条例》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退耕还林还草的管理办法、标准等,形成以《退耕还林条例》为核心的退耕还林法规体系,使工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于退耕还林5—8年以后人民生活、地方经济、资源利用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技术规程,从现在起就要着手研究,早做准备。

(6)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协调观,走生态与经济相结合之路。《条例》第四条规定“退耕还林必须坚持生态优先。退耕还林应当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提高粮食单产,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生态移民相结合”,这一指导思想,在退耕还林整个过程以及立法中必须遵循。

退耕还林是西部及全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能否处理好二者关系是保障工程长效成果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协调观,把环境、经济、人口、社会作为整体,以人为本,处理好人与林、退耕与增收、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依法落实补助政策,保障近期收益;树立科学发展观,从长远规划,规范西部掠夺式开采方式,改变粗放型资源消耗模式,开展农村能源建设,发展绿色经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统筹人与自然,统筹经济规律与生态规律,在编制退耕还林作业设计时因地制宜、科学设计,发展一些既有较好生态效益、又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兼用林,选择适宜的林种、树种和配置模式,形成持续稳定的生态系统,又培植多种资源,发展后续产业,尽可能兼顾农民群众的长远生计问题,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真正实现“退得下、还得上、能致富、不反弹”的目标。

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加速经济建设、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是这一阶段的重要目标。据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作出了“加强林业建设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等科学论断,确定了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为加强林业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国债和新增财政资金要重点向“三农”和生态建设倾斜,给林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政策条件。退耕还林作为西部大开发与林业建设和生态系统恢复的重点工程,必将在此良好的机遇下得以更快更好的发展。

参考资料:

1、王迪生,《加强法律手段,规范退耕还林(草)》,《中国林业》2000年第4期;

2、李淑新,《《退耕还林条例》与生态环境建设》,《林业经济》2002年12期;

3、孙杰、赵承、王立彬,《绿色的长征——中国退耕还林纪事》,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4、宋才发,《实施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决策措施的法律思考》,《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年来,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局里的部署安排,我办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有序开展退耕还林业务工作,经过全县林业干部、职工和项目建设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县退耕还林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林地管护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现将我县今年退耕还林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专项规划

根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等六部门(云发改农经〔20__〕1811号)文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退耕还林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县发展与改革计划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等五部门,完成__县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专项规划方案编制。

2、退耕还林农民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录入、校对与资金核发

根据市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__县的农民补贴管理信息系统,要求于20__年完成录入工作并开始使用。我县的退耕还林补贴涉及面积大、退耕农户多、补贴资金大,加之,我县是多民族县,同名同姓的农户很多,大部分农户没办理过身份证,这些原因给“一折通”录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为完成此项工作,全县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经过各乡镇林业站、财政所、派出所的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这项工作于20__年4月完成数据的录入、校对和资金核发。

3、抢抓雨季造林时节,组织做好补植补造

由于历年来造林树种选择不当,退耕户后期管护不到位,立地条件不符等原因,我县退耕还林仍然有部分面积的保存率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新造林地内的部分林木长势差,需要补植补造,经规划,具体数量和地块已经落实到退耕农户。目前,已完成补植补造预整地工作,按计划,7月低完成补植补造工作。

4、加强造林地抚育管护

当前我县的大部分退耕还林地还处于幼林阶段,工程区大多自然条件差,许多地区常年干旱。同时,随着工程区植被的迅速恢复,病虫害问题随之加剧,森林防火任务也加重,按照“谁退耕、谁管护、谁受益”的要求,将政策补助与管护成效挂钩。认真抓好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工作。把退耕还林的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纳入当地森林“三防”体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在全县退耕还林工程范围内,建造完成38块退耕还林工程封育碑。

5、荒山造林资金发放

按《云南省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操作细则》的要求,认真搞好退耕还林工程检查(县级自查)工作。对我县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遗留的部分种苗费和封山育林管护费,进行全面的核实并把资金发放到位。

6、根据国家、省下发的《关于开展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阶段验收工作通知》精神和20__年7月30日全市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启动暨培训会议要求,结合我县退耕地还林经济林部分第一轮补助到期实际情况,县林业局积极组织开展了阶段性验收工作,于8月12日完成图、表、卡汇总和自查验收成果报告。

7、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局对我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重点核查验收工作。于9月26日完成了我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面积保存情况、还林质量情况及工程管理情况等方面的核查验收工作。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并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拨付提供可靠的依据。

8、按时完成上级下达我县20__年度1.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封山育林项目,在酒井乡实施了1.5万亩封山育林(半封),并于10月底完成了项目施工作业设计。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由于退耕户的对造后抚育管护意识较差,树种选择不当,致使部分乡镇的退耕地是年年补植年年死,或者成为小老头树,达不到预期效果。退耕地还经济林的小班中,部分地块存在管护不到位,以致林木生长缓慢,影响经济效益的现象;另外存在套种高杆作物现象;存在杂草丛生的现象。

2、农民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核实问题较多,名字、身份证重复,还有部分退耕户无法领取国家的政策补助。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

3、由于今年各乡镇林业站人员调整较多,给退耕还林县级自查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好些乡镇至今还没开展自查工作,这将直接影响到今年退耕还林补助的兑现工作无法如期进行。

三、20__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核实农民补贴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确保“一折通”准确无误的发放到退耕户手中。

2、于20__年2月底全面完成退耕还林政策的兑现工作,把退耕还林补贴如期发放到退耕户手中。

3、按时完成各项退耕还林业务工作,同时积极争取退耕还林任务,让我县老百姓受惠于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地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退耕还林是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关键措施,也是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我县退耕还林在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林业局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有效地巩固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现将*年退耕还林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退耕还林工程实行政府负责,林业部门组织实施。为切实加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我县将退耕还林工程纳入了县级目标考核。县政府与林业局、财政局、监察局、工程建设乡镇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县林业局与林业站签订了目标考核责任书和技术指导责任书、与工程乡镇签订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合同书。同时县纪委、监察局与各工程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订了纪律责任书。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整改措施

当前退耕还林工作重点是成果巩固,我县今年退耕还林以成果巩固为中心,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搞好退耕还林工作。

1.扎实做好退耕还林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省林业厅67号文件要求,县天退办于*年4月6日发出了《关于开展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渠天退办[*]04号)。组织人员对全县退耕还林进行了全面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县天退办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了整改。为加强退耕还林整改工作的领导力度,县政府还专门成立了*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县政府给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下发了整改方案,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查处办法,规定了整改的时间,全面彻底整改了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巩固了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

2.加大“7.7”洪灾后的补植补造力度

今年我县出现百年罕见的“7.7”洪灾,退耕还林地受灾面积达25415亩,其中:需补植面积达19189亩,重造面积达6226亩。为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使全县退耕还林总任务不减,林业局多方筹措资金,解决2006年度补植补造种苗费用,督促各乡镇落实了以前各年度补植补造任务。

三、努力提高退耕农户履约意识

1.加强宣传。为让退耕农户清楚自己退耕还林的权、责、利,引导农户加强退耕地的管理。我县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了退耕还林宣传:一是退耕还林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属宣传;二是退耕还林合格标准及兑现政策宣传,让退耕农户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三是违反退耕还林政策的处罚宣传。

2.完善约束机制。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政策进行兑现,合格一户发放一户,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抚育管理不到位的,立即督促农户进行整改,并暂缓发放补助,直到补植补造达到合格标准为止。以此来约束退耕农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3.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联户共管”、“出资代管”、“集体统管”、“大户租管”等管护形式,确保管护成效。同时加强了对以上管护形式的监管力度,防止部分大户欺骗退耕农户,侵害退耕农户的利益。

四、严格检查验收

为确保验收质量,实施“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验收责任制度。同时与检查验收人员签订了责任书,将验收质量与检查验收费用挂勾,对检查验收中“走过场”、敷衍了事和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乡镇,立即督促整改,并暂缓发放补助,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五、确保政策兑现

为确保退耕还林补助能及时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我县规范了补助兑现程序、方式、步骤等,并坚持做到了“四个到户”、“五个不准”。“四个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补助现金算帐到户;“五个不准”即:不准将退耕还林农户的补助资金抵扣任何款项,不准集体代领,不准无故拖延补助资金兑付时间,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退耕农户负担。切实保护了退耕农户的利益,保证了退耕还林补助兑现。

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力度,严格执行退耕还林政策,将退耕还林纳入乡村政务公开内容。建立健全了退耕还林制度和举报制度,对群众上访案件做到了件件必查,查必有果;二是加大毁林案件查处力度,对擅自毁林复垦和随意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并限期恢复造林。今年,上级转来退耕还林信函11件,市长、县长热线受理单9件,群众来电15次,群众来访60多人次,都全部进行了查处落实。

七、全面完成各乡镇25度以上的坡耕地摸底调查

今年十一月由各政府牵头,在各乡镇国土、农业、林业等单位的大力配合协调下,本着客观、实际的原则完成了全县60个乡镇25度以上坡耕地的摸底调查工作。为我县科学编制退耕还林建设规划,争取国家退耕还林指标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八、大力发展后续产业,确保退耕后农户能增收。

我县自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一直在探索如何增强林业发展后劲,使我县林业持续、快速发展。因此我县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为契机,确立了“选好一个品种,培育一个支柱,形成一片产业,带动一方富裕”的发展思路,把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大力发展林业产业,鼓励业主实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参与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开发。

通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贵福镇金垭村利用退耕还林工程引进的“香甜李”今年已正式挂果投产,总产量已达2.5万公斤左右,仅此一项全村人均收入增加60元;四川秦化公司张秦华承包退耕还林地种植的2000亩香料花椒基地今年已初步投产,年产花椒15000公斤,产品远销省外,年产值达到30万元。今年我局还加大了对东安乡和三板乡的竹林基地建设力度,并对竹林基地进行了重新规划,扩大了基地规模,加强了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种苗,新建蓄水池和护林碑牌等。

九、存在的问题

1.重点工程占用退耕还林(我县的襄渝、达成铁路复线建设)和自然灾害损毁的退耕还林面积,需要进行异地置换,而置换的费用迟迟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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