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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草方案

退耕还草方案

为改善我县草原生态环境,推动畜牧业和草业的迅速发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省草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省委提出加快主辅换位做大做强畜牧业为契机,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以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市场经济和产业化发展要求,优化草地资源配置,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实现草业与畜牧业相互促进、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政策引导、稳步推进,推动畜牧业和草业健康发展。

二、任务指标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全县退耕还草5000亩,人工种草2000亩(详见附表)

三、退耕还草范围

1、重点放在江河源区、风沙源区,农牧交错带和对生态有重大影响的地区。

2、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水土流失严重的,有沙化趋势的已垦草原。

3、放牧场内的草原变更地。

4、未列入土地二轮承包的机动地。

5、湿地保护区内的耕地。

6、非法改变用途的草原变更地(种地、插柳、挖鱼塘)。

四、退耕还草后地块的管理

1、对退耕还草后的地块大力推行种草养畜的示范模式,通过过腹转化提高种草的经济效益。加强封区育草和休牧、禁牧工作,逐步变放牧为舍饲,搞好草原生态建设。

2、对退耕还草的地块,要依法加强管理,防止再度改变用途。坚决依法查处毁草开荒及应退耕而不退耕案件,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要按有关草原法律、法规搞好退耕地的承包工作,原则上谁退谁包或同等条件下竞价承包,鼓励和扶持承包者种植多年生优质高产牧草。

3、对于退耕的地块,一律按草原管理,不得再按耕地承包。

五、退耕还草方法

各乡镇政府要按本方案要求,制定适应本区域的退耕还草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把退耕还草任务按年限或区域具体落实到人头地块。

六、退耕还草的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认真做好退耕还草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政府要把退耕还草作为当前农村一项重要工作摆上日程,把任务落实到村屯,实行乡(镇)长、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按任务指标认真分解到村屯、地块,加大推进力度。退耕还草作为乡(镇)抓畜牧工作重要考核指标。

2、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确保退耕还草工作顺利进行。强化执法,对违法开垦草原,要坚决依法查处,限期还草;对划定退耕还草范围而不退耕的,要按新的毁草案件处罚。

3、引导农牧民发展草地畜牧业。积极种植优质牧草,培养种草养畜示范户和示范区,提高草地畜牧业的经济效益。

4、总结经验,完善政策。退耕还草工作是一项难度较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退耕还草工作的相关政策,保障退耕还草工作顺利开展。

七、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退耕还草组织实施工作,强化领导责任制,切实把退耕还草工作抓紧抓实,特成立退耕还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总站。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地区退耕还草推进工作。县政府将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并把退耕还草工作作为考核乡镇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