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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补助资金通知

村级组织补助资金通知

远郊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决议,从20**年开始,我市暂停征收农业税及其农业税附加。为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市政府决定安排专项资金,对村级进行补助。现将《关于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使用办法》(以下简称《使用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对村级补助资金的使用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保证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是中央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在农村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必要投入,确保乡镇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政府不仅要从资金上,还要从行政机制和制度上加以保证。

首先,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区县和乡镇政府对维护农村基层组织稳定,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负有直接的责任。区县政府要把基层政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要保证村级专项补助资金按规定用于农村基层的各项公共事务基本开支。决不允许挪用截留,变相搞任何政绩项目。

第二,区县和乡镇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遵循《预算法》的基础上,理顺各级事权、财权关系,完善财政体制,通过规范、稳定的资金渠道确保村级补助资金安全规范、公正合理的使用。这次市级财政拨付的资金,完全是补助性质,而要保证村级组织长期稳定运行,并且随着农村经济发展,要不断提高资金的运转质量,还需要区县、乡镇财政广开财源,合理安排资金,特别是今后基层出现的一些关系民生的大事,应责无旁贷地给予保障。

第三,加强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区县和乡镇领导对此次补助资金的使用性质要有清醒的认识。用于干部、村级公务人员的补助,决不是要搞村级事务公务员化,要严格控制人员机构。防止出现补贴人员膨胀,导致村里办事的资金减少。要使广大农民利益得到最大保证,防止有人拿钱,无人办事的情况发生。

第四,保证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正常运转,必须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此次印发的《使用办法》中,确定了20**年一20**年的补贴对象,是为了确保政策在一段时间的相对稳定性。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经济薄弱村的水准、范围和数量,也在发生变化。因此,从长远考虑,必须对村级补助资金实行动态管理,使补助资金作用得到长期、持久的充分发挥。同时还要避免一些有条件发展的经济薄弱村不求发展,滋长“等、靠、要"思想的出现。

第五,村级补助资金的使用,要有助于基层民主的发挥,有助于村民自治建设,防止补助资金成为强化个人权利、行使特权或成为个别干部以权谋私的工具。上级拨付的补助资金必须让村民知晓,实行公示,用于公益事业的资金项目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并接受群众监督。

各区县要按照上报的村级补助名单合理确定各村补助标准,资金严格按照《使用办法》使用。补助资金要在6月中旬以前落实到村。

**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市财政局

二00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