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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通知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

为全面考核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农村建设水平,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确定于12月初开始对**年度农村公路各项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搞好此次农村公路年终考核工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文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城建办主任焦朝君同志和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范永丰同志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路东军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检查、考核及评比工作,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项目

本次考核项目为各县(市)负责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县、乡、村道路。其中对**年度在建的新改建、大修及危桥改造项目全面考核,县、乡级道路全部检查,村道抽查30%,考核计划完成、基建程序、工程质量、配套资金到位及地方环境等五方面内容;对日常养护项目实行抽检,县道检查率为100%,乡、村道路检查率为30%,考核日常养护、小修挖补、路政、绿化、内业资料及宣传情况等六个方面内容。

(二)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500分制,项目建设情况为100分,日常养护情况为400分,考核得分表见附件2。

三、考核安排

(一)顺序

此次年度考核从12月初开始,考核顺序为**县、高开区、临城县、内邱县、柏乡县、隆尧县、任县、南和县、宁晋县、大曹庄管委会、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平乡县、威县、清河县、临西县、南宫市、沙河市、桥西区。到各县(市、区)的具体时间由考核组电话通知。

(二)分组

考核组根据工作侧重,分为项目建设、日常养护、路政管理、财务管理四个检查小组,分别负责相应内容的考核及评分工作。

(三)安排

考核组到达各县(市、区)后,先由各县(市、区)汇报有关工作,然后随机确定需要检查的项目及检查路线,分别按附件2规定的考核项进行评分。

四、检查要求

(一)由于考核项目较多,请各县(市、区)精心准备,积极配合,确保考核工作按期完成。各县(市、区)要明确一名同志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协调,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联络。各县(市、区)要在11月30日前把负责检查协调工作和具体联络的人员名单报市交通局(传真:0319-213****)。

(二)考核过程中,各县(市、区)要依据省、市农村公路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不足并补充完善。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要及时汇总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