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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安置职责通知

移民安置职责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市属各有关单位:

为使我市三峡移民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确保三峡移民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三峡移民安置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移民安置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有安置任务的镇

履行《接收重庆市万州区农村移民安置合同书》和《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外迁移民住宅建设委托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工作。

二、市建设局

(一)组织、指导、协调市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及各安置镇建设办实施移民住宅建设工作,依时审批报建手续和移民住宅建设工程造价等。

(二)办理有关减免手续,免收相关费用。

三、市发展计划局

审批移民住宅点建设工程立项,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四、市规划局

(一)根据各镇提供的地形图,在2月15日前完成各住宅安置点的总体规划(包括道路、绿化、排水、排污、化粪池、供水、供电、电信、电视线路、宅基地标高、房屋座向和布局等),免收一切费用。

五、市建筑设计院

2月15日前完成移民住宅设计、工程造价预算并将预算按程序报市建设局审批,免收设计费。

六、市建筑工程质安监督站

负责移民住宅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

七、市招投标中心

2月29日前完成移民住宅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免收一切费用。

八、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指导各安置镇国土所做好移民安置点征用宅基地和调整耕地工作,并于2月29日前完成土地使用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免收一切费用。

九、供电**分公司

(一)负责移民住宅室内外所有供电线路、设施、设备(包括变压器)的购置、架设和安装,搬迁、调整对安置点有影响的原有供电线路、设施、设备。

(二)按市移民办的要求,统一配置、安装移民住宅室内用电器。

(三)协助各安置点解决移民住宅建设工程施工的用电。

(四)市移民办按每个安置点5万元的经费划拨,不足部分由供电公司承担。

以上工作在6月30日前完成。

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一)按市移民办要求,负责移民住宅室内外供水管道、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安装。

(二)市移民办按每个安置点2万元的经费划拨,不足部分由自来水公司承担。

(三)协助各安置点解决移民住宅建设工程施工的用水。

以上工作在6月30日前完成。

十一、市电信局

(一)负责将固定电话线路架设到每个移民住宅安置点入口处。

(二)移民户安装固定电话免收初装费。

(三)搬迁、调整对安置点建设有影响的原有线路、设施、设备。

以上工作在6月30日前完成。

十二、市广播电视局

(一)负责将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到移民住宅每户入口处。

(二)免收移民户安装有线电视线路开户费。

(三)搬迁、调整对安置点建设有影响的原有线路、设施、设备。

以上工作在6月30日前完成。

十三、市监察局

负责移民住宅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察工作。

十四、市公安局

(一)8月31日前完成移民及随迁人员资格的复核审查,确保移民安全入住我市各个安置点。

(二)按规定办理移民入户及身份证更换、交通工具的过户等手续,办理所有证件除属国家收费和工本费外,属本级政府收费全免。以上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

(三)11月30日前对全体移民进行一次交通法规知识教育。

十五、市教育局

(一)4月30日前做好学龄移民适应性培训工作方案,到各移民安置点了解、掌握附近中小学的学位及学龄移民的分级情况,预订所需课本。

(二)6月30日前制定《移民子女入学方案》,并落实好学校和学位,保证移民适龄子女9月1日正常入学。

(三)从移民迁入之年起三年内,就读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和高中阶段学费按当地学生收费标准减收50%。

**、市卫生局

制订移民安置点卫生防疫措施,对移民进行爱国卫生知识普及教育,促进移民安置点文明卫生建设。

十七、市计划生育局

协同市公安局负责迁入移民资格审查;11月30日前对全体移民进行一次计划生育法规知识教育。

十八、市农业局

根据各移民安置点的生产情况,拟订指导性的生产计划,制订相关培训方案,并依据各安置点的情况,及时作好农业科学技术的培训、指导,确保移民在短期内能掌握生产技术,开展正常生产,保证生活稳定,逐步致富。

十九、市财政局

按移民安置政策及文件规定,及时划拨移民专项资金及各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到点到位,并对移民资金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二十、市审计局

负责对移民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定期审计,确保移民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到位。

二十一、市劳动局

按有关劳动法规为移民劳动者推荐就业,并积极维护移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二、市民政局

核准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移民优抚对象和特困户,给予本地优抚对象和特困户同等待遇。

二十三、市司法局

制订和实施《移民普法教育方案》,11月30日前给全体移民进行一次法制知识教育。协助安置镇、村制订村规民约,引导移民做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各部门(单位)要成立3─5人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工作职责的落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移民安置各项工作。各移民安置镇要严格按照我市移民工作计划狠抓各项工作进度,确保移民安置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