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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网络自动化办公系统通知

电子政务网络自动化办公系统通知

川岛、广海湾试验区管委会,各镇委、镇人民政府,海宴华侨农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粤府办[2003]42号)的要求,为实现政务运作的简政提速,提高办事效率,经市领导研究,从今年7月1日起,各镇、市直有关单位全面实施使用电子政务专网自动化办公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的电子政务工作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信息产业局具体负责自动化办公终端的设置、系统维护和系统的管理。自动化办公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由市保密局具体指导。

二、从**年7月1日起,各镇、市直有关单位全面实施使用电子政务专网自动化办公系统。10月1日以后市委办、市府办的政策性文件通过自动化办公系统发送的同时发送纸质书面文件;一般性文件和会议通知都通过自动化办公系统发送,不再发送纸质书面文件。为确保收文单位实时收到文件,系统内建立移动电话短信提示功能,文件发送后,系统及时发出一条包含有发文时间、主题和发文单位等内容的移动短信给有关管理人员。

三、各镇、市直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自动化办公系统,如管理人员尚未能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的,请与市信息产业局联系,由市信息产业局组织安排相关的业务操作培训。管理人员原用于接收系统短信提示的移动电话,如号码有变更的要及时与市信息产业局衔接。

四、今年10月1日起,各镇、市直有关单位报送市委办、市府办的文件(不含密件)都必须要用纸质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五、因迟收、未收电子文档而造成的工作失误,责任应由接收电子文档的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