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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务信息通知

规范政务信息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认真做好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决策参谋、了解情况、沟通联系、宣传*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昭政办发〔〕1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政务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政务信息是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县政府了解工作、指导工作、推动工作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我县政务信息工作在各乡镇、各部门强有力的领导和信息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下,信息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县委、政府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决策信息,为宣传推介*,争取上级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着信息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报送时间不及时、报送渠道不规范、报送口径不统一等问题;信息队伍规范建设及信息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信息工作对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规范信息工作,调动信息工作队伍积极性,发挥好信息在宣传推介、沟通联络、参谋决策的重要作用。

二、高效高质量报送政务信息

(一)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的重要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要决策的思路、安排、部署、措施等。

(2)中央、省、市、县重要决策作出后,广大干部群众的反应,以及各种要求和建议。

(3)贯彻落实重要决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阶段性成效、影响决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和进一步修正、完善有关决策的意见、建议。

(4)省、市领导视察、检查工作时所作的重要指示。

(5)需要按时报送的约稿信息。

2.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重要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工作思路、进行的探索、形成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效等。

(2)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取得的新成就和遇到的新问题,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

(3)各种体制、机制和各方面工作进行改革和创新情况,尤其是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在创新上的新情况、新进展。

(4)各行各业所取得的重要业绩和值得重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5)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举措、新成就、典型经验或突出问题。

3.重大的社会动态和社情民意。

(1)参与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上访、罢工、罢课、罢市和械斗事件,以及各种非法集会、非法活动及其苗头。

(2)各种重大事故,如爆炸、火灾、翻车、沉船、重大案件等造成伤亡或影响较大的事故。

(3)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风灾、火灾、水灾、旱灾和疫情等。

(4)重要的社情民意,干部群众最关心、议论较多、意见较大的问题等。

4.其它需要报送的重要情况。

(二)报送信息的时间要求。

1.凡是需要上级政府及时掌握、立即处理的重要情况和紧急信息,都要迅速收集整理上报。特别是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和疫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在6小时内及时报送,特别重大的事件在2小时内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报送事情发生的简要情况,随后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处置措施和原因、结果等情况。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反映问题的信息处理,要渠道集中,口径统一,步调一致,在按照上级规定时限报送的前提下,县委办、政府办、主管部门要统一把关,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统一上报,做到报送口径、报送内容、报送时间三统一。各乡镇、各部门尤其是公安、安监、民政、卫生、信访等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紧急信息,必须经县委办统一后上报,同时报送县政府办。

2.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反映上月的,应在下月8日前报送;反映上季度的应在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反映上年的,应在下年1月内报送。

(三)报送信息的撰写要求。

1.准确。信息来源必须可靠,反映的事件、动态、成绩、情况等必须准确无误。需要查实但一时难以核准的,应说明情况。

2.清楚。时间、地点、人名、术语、数据、原因、结果和具体处置措施等,必须表述清楚。一时弄不清的应加以说明,事后注意续报。

3.适用。要努力提供领导工作需要的信息。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

4.简明。要求主题鲜明,内容集中,文字简练,层次清晰。

5.全面。做到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喜忧兼报,不得隐报、瞒报。尤其要注意报送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县委政府及时掌握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要在班子成员中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工作,在工作人员中挑选1—2名有一定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并且热爱信息工作的人员从事专(兼)职信息工作。各乡镇每月至少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8条信息,重大动态必须随时报送。县发改局、统计局、公安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国土局、交通局、移民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扶贫办、经贸局、教育局、计生局、环保局、人劳局、安监局、民政局是信息工作的重点责任单位,每月至少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8条信息,其他县直部门为一般责任单位,每月至少报送4条信息。人行、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等中央、省、市属驻巧单位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

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的信息,以传真为主(传真号码:),并附电子邮件(邮箱地址)。

四、健全机制,实行奖惩

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实行分数量化考核。各乡(镇)信息基础考核分为40分,信息重点责任单位基础考核分为25分,其余单位基础考核分为10分。

二是完善奖励机制。县人民政府将在年底对各乡镇、各部门的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和奖励。

三是完善培训机制。县政府办要结合实际,拟定培训实施方案,对乡镇、部门的信息员分期分批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