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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奖补试点项目申报通知

财政奖补试点项目申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号)和省人民政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我县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财政奖补是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发挥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推进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手段;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行财政奖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行财政奖补,是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目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民自主参与村内公共事业建设的积极性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行财政奖补,能充分发挥财政奖补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有利于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和民主议事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实行财政奖补,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主要以农民筹资筹劳为主,政府投入不够,农村公益事业与城市公益事业的发展差距逐步拉大,农村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更显突出。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行财政奖补,有利于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面,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从而增加对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行财政奖补,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普遍上涨,种粮成本居高不下,致使税费改革的减负成果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实行财政奖补,能够有效地减轻农民负担,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同时,实行财政奖补,能有效动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发行动起来,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探索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农民筹资筹劳为基础、广泛争取各方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充分调动农民建设公益事业的积极性,通过实施财政奖补,推动村内道路、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为一体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跃上新台阶。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农民自愿,一事一议的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严格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提出筹资筹劳方案,依法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决不允许强行向村民筹资或者以资代劳、强制村民出劳的行为发生。

(二)坚持财政奖补,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的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要把政府专项资金投入与农民筹资筹劳结合起来,增加国家对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扩大财政资金在农村的覆盖面,扶助和支持村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三)坚持统一规划,连片开发的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以自然村为主,按照统一规划、连片开发、连片推进的要求,统筹作出财政奖补项目计划。要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做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今年的项目安排要以“三沿”(即:沿公路、沿两江流域、沿县城及乡镇中心集镇周边地区)区域为重点。集中资金,连片开发,从而推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乡镇安排项目时要明确重点村,作为今年项目资金的主要投入区域。其中:蒙姑乡的蒙姑、壁山、拖坑、干冲村,金塘乡的煤炭、大洼、双河、兴隆村,白鹤滩镇的莲塘、发土、中村、杨家湾、*营、库着、棉纱村,大寨镇的海口、大寨、啰车、车坪、小寨村,东坪乡的东坪、树叶、柯都、新街村,崇溪乡的花山、河玉、共和等村,为今年项目实施的重点村;其余乡镇实施项目的村原则上控制在3个以内。

(四)坚持量力而行,合理限额的原则。

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必须坚持“量力而行,合理限额”的原则,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规范民主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严防因一事一议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甚至产生新的乡村债务。

(五)坚持县级领导,部门指导,乡镇负责,村级实施的原则。

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要坚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农业、财政等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党委、政府对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的机制开展项目建设。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是: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以自然村为主的村内户外建设及与之相配套的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等村民直接受益、投资小、见效快,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今年,要覆盖全县25%以上的自然村。

(一)村内道路建设。主要是村内公路、村内户外硬化道路、人行桥等项目。

(二)水利设施建设。主要是人畜饮水管网、灌溉沟渠等项目。

(三)文化设施建设。主要是文化室、公共活动场所等项目。

(四)环保设施建设。主要是村集镇排污沟、垃圾集中堆放点和垃圾箱等项目。

结合我县实际,在项目的安排上,还要坚持以下“五个结合”。

(一)财政奖补项目与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

农业产业的发展,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农民增收,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全面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必然进一步夯实农业产业发展的基础,实现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县财政奖补项目必须与“烟、糖、桑、蔬”等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

1.烤烟产业。围绕“十一五”期间烟叶产量10万担的目标,重点解决好烟区公路建设,以及烟叶基础设施建设未覆盖的灌溉沟渠。今年要按照2009年实现烟叶产量9万担的目标安排项目,为明年的烤烟生产打好基础。具体为金塘乡1.46万担、蒙姑乡1.5万担、白鹤滩镇1.02万担、大寨镇0.8万担、东坪乡0.48万担、红山乡0.28万担、新店乡0.62万担、崇溪乡1.16万担、中寨乡0.5万担、老店镇0.74万担、包谷垴乡0.5万担安排项目。

2.蔗糖产业。从巩固蔗糖产业的角度出发,主要是解决好蔗区公路和水利设施建设。今年主要是将2009年准备开发的新区和巩固老区需要实施的工程纳入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3.蚕桑产业。主要是要解决好样板桑的配水问题。已建的样板桑,沟渠未进行防渗处理的,今年要纳入项目建设。同时,对明年拟建的样板桑,今年也要安排资金建设,为明年样板桑建设奠定基础。

4.蔬菜产业。蔬菜产业重点要解决两江流域反季蔬菜主产区的水利设施建设,为蔬菜产业的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二)财政奖补项目与扶贫开发相结合

财政奖补项目与扶贫开发相结合,首先是要与整村推进点的村内道路建设、人畜饮水、道路硬化相结合,使整村推进资金更多地用于发展农业产业。其次,要与产业扶贫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为产业扶贫奠定坚实的基础,注入新的活力。

(三)财政奖补项目与新农村示范点建设相结合

财政奖补项目与新农村示范点建设相结合,重点是解决新农村示范点道路硬化、人畜饮水、文化活动室和公共活动场所建设。

(四)财政奖补项目与环境整治相结合

财政奖补项目与环境整治相结合,主要以村集镇周边环境整治为重点,建设排污沟、垃圾集中堆放点和垃圾箱,减少环境污染,改善村民居住环境。

(五)财政奖补项目与移民开发相结合

财政奖补项目与移民开发相结合,一方面要与移民开发项目区公益事业建设相结合,推进移民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要统筹安排,合理利用资金,避免在搬迁地点重复建设。

四、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和补助标准

(一)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标准

人饮管网、灌溉沟渠、排污沟渠、人行桥以勘测设计为依据,确定项目建设标准。其余项目的建设标准见附表。

(二)财政奖补项目补助标准

财政奖补资金主要解决项目所需水泥、炸材、沙石、钢材、管材及工程承包施工费。土石方开挖、回填、材料二次搬运等由农民筹资筹劳解决。具体补助标准为:村内公路建设3万元/公里;村内户外硬化道路31元/㎡,环形路50元/㎡;每个村级垃圾集中堆放点的补助控制在10万元以内,垃圾堆放池0.1万元/个;文化室560元/㎡,活动场所50元/㎡。人饮管网、灌溉沟渠、排污沟渠、人行桥的补助标准,根据勘测设计和预算确定。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提出项目,确定投资。

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拟建项目。一般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按照县上确定的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填写《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如需要进行勘测设计的,要实地勘测后写出勘测设计报告,再填写《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表》(附勘测设计报告),确定项目投资。

(二)召开村民会议,确定筹资筹劳额度。

在确定项目及投资金额后,村民委员会召开受益区农民参加的村民会议,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46号)的规定,讨论是否愿意筹资筹劳实施项目,确定村民筹资筹劳额度,形成一事一议决议,并将相关资料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项目评审。

1.乡镇评审。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村民委员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乡镇农综站、水管站、财政所等相关站所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级评审。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后,首先由农民负担监督办公室对一事一议程序进行复审。交通项目由县交通局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查,水利项目由县水利局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查,最后,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

六、*年财政奖补资金计划

我县*年财政奖补资金计划总额为1110万元,各乡镇项目资金具体分配情况见附表。

七、加强领导,确保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省、市的部署,今年,我县将纳入国家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试点范围,启动以村为单位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这是一个十分难得的机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机遇意识,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安排部署。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财政、农业、水利、环保、扶贫、交通、烟办、热开办等部门,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高质量完成。项目申报必须在*年6月25日前完成。各乡镇要迅速召开会议,党委书记、乡镇长要亲自研究,亲自作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并安排一名副职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1.*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申报控制数表;

2.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表;

3.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民签名册;

4.乡(镇)村社(自然村)村民(代表)会议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议

5.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6.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