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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整改单位通知

火灾隐患整改单位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将杭州市夹板市场等19家单位列为第五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现予公布。

各有关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期间,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严防事故的发生。各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整改完毕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要及时组织消防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省公安厅消防局。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市、县(市、区)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抓好督促整改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鉴于浙政办发〔*〕64号文件公布的第四批21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同意不再将其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