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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目标考核通知

共青团目标考核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市直学校团委:

为检查总结*年各地、各单位共青团工作情况,根据团丽发[*]2号《共青团*市委*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意见》的要求,团市委决定于近期对各团县(市、区)委、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市直学校团委开展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年1月16日-24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二、考核范围

各团县(市、区)委、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市直学校团委。

三、考核方式和人员安排

由团市委常委、部室负责人带队,抽调团市委机关干部,组成三个考核组,分赴各地、各单位团委,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走访、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细致、深入的考核。具体安排为:

1、第一组

考核组人员:组长,朱丽军;组员,曹群理、陈志君。

考核单位:龙泉团市委、庆元团县委、景宁团县委、*学院团委、*二中团委、*学院附高团委、*旅游学校团委、市实验学校团委、市中心医院团委、移动公司团委、电信公司团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团委。

2、第二组

考核组人员:组长,王井泉;组员,梁微珍、何沪彬。

考核单位:莲都团区委、青田团县委、*职技院团委、*中学团委、*卫校团委、*外国语实验学校团委、*职工卫校团委、市人民医院团委、市汽运集团团委、市公安局团委、*电业局团委、石油公司团委。

3、第三组

考核组人员:组长,王国锋;组员,廖思琴、徐丽娟。

考核单位:缙云团县委、遂昌团县委、松阳团县委、云和团县委、*电大团委、*中专团委、黎明中专团委、市特殊教育学校团委、*职高团委、*开发区团工委、纳爱斯集团团委、市建设局团委、市中医院团委、联通公司团委。

四、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为*年1月至12月的共青团工作,具体根据《共青团*市委*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意见》中的“工作考核细则”实行定量打分。

2、对各团县(市、区)委进行考核时,将结合“新农村.新青年”工作专项考核、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考核一并开展。

3、考核组将随机抽查基层团的工作情况,比如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班级等(县市区团委必须抽查一个乡镇、一个学校、一个机关;市直团委必须抽查一个团支部)。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组织人员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并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开展的活动,必须提供活动的相关资料或照片;对有“奖励加分”的项目,必须提供原件。

2、在对各团县(市、区)委进行考核期间,将结合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慰问活动,请各团县(市、区)委做好衔接和准备。不尽事宜请与团市委办公室或各考核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