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论要明确写出论文研究得出的主要规律、结果(成果)、新见解和科学结论,以便读者从文中获得论文的创新观点和创新研究成果;应鲜明、准确、科学、条理清晰。
2、来稿请在末页附上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籍贯、性别、民族、职称、学位、研究方向、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以及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3、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修改或删节,但对内容的实质性修改将征得作者同意。
4、如论文为科研基金项目成果,则应在“作者简介”后的下一行,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5、注释要求: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或无现代版本的古籍、档案、内部资料等各种不宜列入参考文献的引文以脚注形式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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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图表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图1,图2;表1,表2,图和表应有简短确切的题名,图号图名应置于图下,表号表名置于表上。
8、标题层次:使用国际通用的阿拉伯数字分级连续编号的国际层次序号表示法,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相隔,末位数字不加点号,一般不宜超过4层。
9、参考文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
10、摘要:概括陈述论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和主要结论,要求客观反映出论文的主要信息。不要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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