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市级机关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市级机关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切实加强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现就抓好机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新党章开展评议

党的十七大是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展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通过系统而深入的学习,理解十七大的重大主题和主要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增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组织党员对党章进行专题学习,领会党章修正案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重点掌握这次党章修改的重要内容。广大党员要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做到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用党章武装头脑,用党章规范行为,用党章指导党的建设和工作。

二、对照新党章要求进行评议

党章修正案在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增加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法律知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为新时期党员保持先进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按照十七大精神和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联系本单位改革发展的实际,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在拟定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时体现时代精神,反映群体特征,符合行业和岗位实际。各单位在支部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本单位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并组织广大党员对照本单位本岗位的先进性具体要求,认真进行评议。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搞好评议

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党外评议、组织考察和表彰处理等各个阶段工作,努力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广大党员要结合学习新党章,自觉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虚心听取别人意见,并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诚恳地帮助同志认识问题,克服缺点,纠正不足。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领导

各级组织要把这次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要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民主评议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各单位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岗位党员的情况,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对评议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检查督促。要把流动党员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范畴,统一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提高广大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认真地参加学习和评议,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党员做好表率。要正确处理开展民主评议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将评议与党员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等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使之互为补充,互为依托。要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进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市级机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体上于2008年2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各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议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材料和统计表于3月5日前上报市级机关工委。

200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