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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楼对外招租合同

政府办公楼对外招租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第号

第一章合同双方

甲方(出租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位于部分房屋一事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二章合同标的物及租金

甲方同意于本合同生效时将的房号为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商务办公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按实际使用建筑面积计,不包括消防通道面积)。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限),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需续租,乙方应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并另行订立续租合同。

甲、乙双方议定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实际租用的建筑面积,以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房屋租金(含物业管理费),外墙租金每月每平方米元计。

合同签字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季度租金,并另交纳一季度租金作为押金,第二季度起总计金额均在每下一季度开始前天内付清。

乙方应在每月十日前向甲方交纳代垫的水电费。

乙方支付租金,按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付款,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租金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

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第条约定后,甲方将约定的出租房屋移交给乙方。

第四章甲方的保证和其他责任

甲方保证房屋的建筑质量符合房产质监部门和消防部门验证合格标准,适合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租赁用途。

甲方承诺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乙方进行装修,装修期间遇到消防许可等问题甲方应乙方要求可帮助协调解决,并协助乙方协调与房屋的物业管理部门、开发商及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利于乙方尽快顺利地装修与办公。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甲方保证房屋供水、供电通畅,为乙方单独安装电表,水费按使用面积分摊,负责出租房屋正常使用损耗的维修。

在乙方依约交清一季租金和抵押金后,甲方以签约之日起免收天的租金,以利乙方装修。

凡在纳税的承租企业,年纳税在万元万元(含万元)的承租企业,甲方当年将免费提供—平方米的公办场所,给予乙方优惠。

甲方负责房屋内公共区域卫生(如楼梯、电梯间等)及房屋外(如走道)卫生、消防安全、市容等其他物业管理,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甲方承诺,由于甲方原因(权属不清,订立侵害乙方租赁的协议,产权争议)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或在承租期内经当地房产质监部门或消防部门鉴定,有安全问题而不适宜本合同租赁用途,产生法定退租情形发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当月的租金。

第五章乙方的保证和其他责任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水电等费,如延迟缴纳费用的,除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外,还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乙方将房屋用于其获政府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商务办公活动,并且乙方在办公楼内的行为不得影响政府行政服务部门的工作秩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乙方在房屋内外的装修不得改变所在建筑物的框架结构并符合安全及防火要求,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须经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后六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不同意的应说明原因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坏甲方的公共设施等物,乙方应在日内赔偿。

在租赁期内,乙方因经营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乙方所承租房屋相对应的外墙及楼顶的使用权归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如制作广告等)。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

第六章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乙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须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

租赁期间,甲方如欲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房产转移给第三方后,甲方应确保乙方与该第三方的房屋租赁关系依然按本合同确定,该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否则,甲方需按没履行合同约定的年限,每年按一个月租金补偿给乙方。

第七章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乱、人防需要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的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时,十五天内由事件发生地的公证机关书面证明并由双方协商决定解除或延期履行合同。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乙方发生损失,损失不承担责任。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租用房屋继续从事商务办公,本合同应予解除,双方互不追究对立违约责任,但是甲方应全额无息向乙方返还多付的租金,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返还房屋。

第八章合同的终止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于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如乙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乙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按没履行合同约定的年限,每年按一个月租金补偿给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回剩余的租金及押金;并可要求赔偿因终止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损失。

乙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借或转租给第三人使用的;

乙方累计拖欠租金或水电费达一个月的;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破坏房屋建筑框架结构。

第九章房屋交付

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除双方另签订合同外,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固定镶嵌物不拆走,其他添置的装置、设备可搬走,但不得破坏房屋的建筑框架结构,同时应结清房屋租赁期内应缴的费用,如水、电费等。

第十章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根据本合同的订立原则,由双方订立的其他附件为本合同生效的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签署中文正式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二五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