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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开展三打行动的总体方案

水务局开展三打行动的总体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三打”为主要内容的“三打两建”行动的工作部署,今年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的“三打两建”行动。现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三打”行动的总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打击和治理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是当前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通过“三打”专项行动要迅速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开展“三打”行动,水务系统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新的目标为核心任务,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核心,以打造诚信水务局、建设优良水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持为目标,坚决打击、切实纠正在水利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欺行霸市,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和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打下坚定基础,为水务事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打击重点

水务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力度着力解决和治理水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供水配套服务、征费等领域的“三打”行为。

(一)重点治理水务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治理:

1、在政府投资的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投标中,承包商通过向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评标专家提供回扣、提成、礼金等手段而中标以及分包商通过向承包商提供回扣、提成、礼金等手段而分包的行为;

2、在服务招投标中,重点治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中介机构等通过向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提供回扣、提成、礼金等手段而中标的行为;

3、在材料设备采购中,供应商通过向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提供回扣、提成、礼金以及提供出国考察机会等手段而中标的行为;

4、在工程款结算中,重点治理承包商通过向监理方、设计方等提供回扣、提成、礼金、吃请等手段虚结工程量、改变概算以及承包商通过向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提供礼金、旅游、吃请等手段而多结算工程款的行为。

(二)在政府采购领域重点治理:

1、在政府采购中,供应商通过向采购人(包括采购单位)提供回扣、礼金等手段而使采购人(采购单位)有意逃避集中采购、将应该政府采购的项目改为直接从非政府采购供应商处采购的行为;

2、在专家评审环节,采购人及评审专家在某些项目的招标、评标过程中,收受不法投标单位的“劳务费”、“介绍费”、“好处费”等各种名义的回扣,透露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标准等商业秘密致使政府采购过程缺乏公开、公平、公正性的行为;

3、在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招投标中,供应商通过向采购人提供回扣、高级招待及其他报酬或服务,如出国旅游、提供装修等手段而中标的行为。

(三)在资源开发领域重点治理:

在水资源开发领域,有关开发商为获得水源工程开发项目等资源开发权,通过向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人员提供贵重物品、礼金、有价证券等手段,以达到将项目纳入有关规划、项目方案通过咨询评估、立项核准、取水许可被批准等行为。

在河道采砂开发领域,从事采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向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人员提供贵重物品、礼金、有价证券等手段,要求在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中,将某些区域划定为可采区,非法取得采砂许可证,允许其在禁采区或禁采期进行非法采砂活动的行为。

(四)在供水配套等服务方面重点治理:

在供水配套服务方面以权、以工作之便私拉乱接水管,漏抄、少抄水量,从中吃拿卡要的行为;随意减免缓有关应征费用,以权谋私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三打”行动期限初定一年,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2月至3月)。3月中旬,召开水务系统“三打两建”动员会,全面部署工作。3月底前,各单位各股室要组织贯彻到位,搞好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进行具体部署,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

(二)情况排查阶段(3月至5月)。各单位各股室要认真组织开展情况和案件线索摸排工作,对重点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等进行“地毯式”滚动排查,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明察暗访;在不同层次、不同人群中物色信息员,收集相关情况线索;深入发动群众,拓宽情报线索收集渠道。组织专门力量对摸排的情况线索及时进行汇总研判,落实专人查证、专案突破。

(三)打击整治阶段(3月至11月)。按照什么问题严重就整治什么问题、哪类犯罪突出就打击哪类犯罪的原则,采取边摸排边查处打击的方式,有组织、有准备、有目标的开展打击整治行动,集中侦破一批案件特别是大要案件和窝案串案,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部位,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确保“三打”行动取得明显效果和震慑作用。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至2013年1月)。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告一段落后,局“三打”行动组将对局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三打”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认真总结“三打”工作成绩,交流推广“三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三打”工作长效机制,并对“三打”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股室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局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有关股室和单位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三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内设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三个专项行动小组。

(二)严格执法。要依法从严打击犯罪活动,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确保办案质量;对涉及民生和社会影响大的重特大案件,要在依法办案、讲求质量的前提下,增强打击效果,有效震慑犯罪。涉及政策层面上的问题原则由各专项办研究解决,涉及法律层面上的问题原则由执法主体单位按程序研究解决,涉及多个部门有争议的问题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研究解决。

(三)加强协作。加强重要信息、线索的汇总、研判、交换、处理,建立案件侦办快速协调机制,搭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平台,最大限度发挥各地各部门“三打”整体合力。加强有关政策法律研究,为“三打”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四)强化宣传。各单位各股室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严打、快打、真打”的决心和态度,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大造“三打”舆论声势,营造打击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广泛深入教育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引导遵章守法经营,大力营造法治诚信的市场环境。各单位和股室要设立举报电话、网站、短信平台等,拓宽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和鼓励群众参与“三打”工作,营造群众积极参与的氛围,造成严打的强大声势,敦促有关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打一场“三打”人民战争。

(五)加强汇报。局“三打”办和各专项打击行动小组分别负责编写专报和快报,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