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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业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

农业行业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省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决定从今年4月至9月底,在全县农业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本县实际,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

重点对象:农资产品、农机作业等领域。

重点内容:以传统三大农资产品即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整治品种,全面辐射粮食、蔬菜、水果、苗木、家用杀虫剂等品种;重点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未按规定年检等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的;

2、未依法进行行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4、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农资产品

(1)销售、使用未经审定的种子,包装标识不规范的;

(2)销售、使用禁限用高残、高毒农药,或销售、使用质量抽检不合格的农药;

(3)销售、使用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或有效养分含量不达标的。

2、农机作业

(1)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

(2)无牌、无证、报废、非法拼(组)装车辆上路行驶的;

(3)拖拉机超载、超速、非法载客的;

(4)未经年检审的。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到4月30日)

1、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要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分析形势,针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

2、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发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3、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农机安全监管等股站要对全县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至9月10日)

局属相关股站要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落实相关措施。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依法责令整顿,逾期不能整改达标的,提请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农机等职能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特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局组织综合督查组,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

局相关股站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查,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同时认真总结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四、职责分工

县农业局负责对全县农业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一指挥,安排部署各项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将省、市相关精神及时传达到各乡镇,并将全县“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情况、整治成果等及时反馈到省、市相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负责单独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及时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阶段成果等信息工作,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农资市场检查、监管和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拖拉机违法载人、超标准注册登记、擅自改装改制、酒后驾驶等警示标识工作,及时配合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专项整治任务。

五、基本要求

在“打非治违”行动中,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打非治违”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条块结合。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农机等负责人要具体研究,主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深入基层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局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打非治违”的日常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农机等部门,抽调相对固定的执法监管人员,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工作重点,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尤其要对高残、高毒农药的检查和销毁、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拖拉机违法载人、超标准注册登记、擅自改装改制、酒后驾驶等行为给予打击。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在“打非治违”行动中,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它多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结合“农业科技促进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等活动,广泛开展农业、农机法律法规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促进行动深入开展。

(四)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把“打非治违”与农业安全日常监督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推动行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五)及时反馈,做好总结。各乡镇和局相关股站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研、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于9月20日前报送。对发生的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