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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违规整治方案

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违规整治方案

一、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集中整治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组织建立情况。是否建立由社区居委会、警务室、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组织,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是否建立健全由社区联防队等人员组成的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伍,正常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安全制度建立情况。是否明确“城中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建立和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隐患检查整改、初期火灾扑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制度。是否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各社区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城中村”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三)安全检查落实情况。是否“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开展拉网式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薄弱区域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消防水源缺乏,在建筑物周围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或消防车通道,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擅自开业,营业期间封堵、占用疏散通道或锁闭、遮挡安全出口、违法使用明火或吸烟、违规留宿人员,在人员集中住宿的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等现象是否得到遏制,“三合一”、“二合一”、“多合一”现象是否消除等。

(四)宣传培训落实情况。是否广泛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督促社区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图板和标志,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伍是否配备必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基本地貌和建筑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演练,确保“小火不出村”,遏制亡人火灾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始终有一种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筹兼顾,合理分工,紧密结合“平安中原”3号行动,强力推动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集中整治工作开展。

(二)严密组织。要严格实行办事处领导及科室分包社区的捆绑责任制,充分各部门力量,形成整治合力。要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严格履行消防职责,帮助“城中村”所属的街道、社区居委会建立消防组织、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开展防火巡查、宣传培训和灭火演练,督促整治范围内场所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确保实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违法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强力整改。同时,要把集中整治与搞好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杜绝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避免矛盾激化,确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