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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方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实施考核,健全政府信息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二、考核原则和对象

(一)考核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立制强基、突出重点,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内部工作落实考核与社会客观效果评估相结合,全面准确地评价考核对象工作实绩。

(二)考核对象。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等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指南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情况,舆情收集与回应等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包括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包括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性、合法性;协助调查和举报处理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包括政府网站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政府网站的内容建设和安全保障制度措施、政府网站的服务实用性和互动情况,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用情况,政府公报、新闻会、信息查阅场所等重点平台建设情况。

(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检查情况。包括工作部署、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情况。

(七)社会评估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情况。

四、方法和步骤

(一)平时考核。

建立平时考核台账,对每个考核对象预置100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考核。扣分项目主要有:1.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检查通报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个问题(县区政府含部门)扣1.5分。此项由市政府办公室提供。2.市政府办公室每半年一次电话调度、网上检查中发现问题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以及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的,每个问题扣1.5分。此项由市政府办公室提供。3.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每个问题扣1.5分。此项由督查组提供。4.对热点问题和重大政务舆情不能及时回应,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个问题扣1.5分。此项由市政府新闻办提供。5.市公安局检查通报的政府网站安全隐患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每个问题扣1.5分。此项由市公安局提供。

(二)自我考核。

各县区、各部门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和计分标准,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我考核,填报考核表,并收集有关文件、通知、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报告等证明材料,一并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估。

通过政府阳光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四)综合考核。

对各县区、各部门的平时考核成绩、经核查的两次自我考核成绩平均值、第三方机构评估成绩,分别按30%、40%、30%的权重计入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依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各县区、各部门的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合格(60—8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级。

五、组织实施

对主要考核事项实行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核查各县区有关项目公开情况。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对核查事项逐一打分。并将核查事项纳入对下级部门的绩效考核评价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下级部门工作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六、时间安排

(一)每年7月15日前和次年1月15日前,各县区、各部门分别对考核年度上半年、下半年情况进行自我考核,填写上半年和下半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整理有关文件、通知、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报告等证明材料,分别以纸质文本(加盖公章)2份和电子版文档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次年2月上旬,市政府办公室完成对各县区、各部门平时考核、自我考核、社会评估等成绩汇总,根据汇总成绩确定各县区、各部门考核等次。

(三)次年2月底前,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抄送市委组织部。

(二)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在全市政府系统进行通报。

(三)对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