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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工作通知

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工作通知

一、健全专业设置与调控机制。

要围绕五大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科学调整专业设置,增强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调整适应度,提升职业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支持特色、优势专业发展,压缩落后、过剩专业,形成面向市场、优胜劣汰的专业设置调整机制。

二、构建校企深度融合的办学机制。

政府强力主导,行业组织积极参与,促进职业院校与本地企业的深度融合。推进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订单式培养培训。鼓励企业参与课程方案、教学标准的制定,创造条件安排企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任兼职教师,学校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建立企业负责人与职业院校负责人定期联谊制度。市、县区政府设立企业职业教育发展基金。允许校企合作定向培训费用从企业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对不按规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企业,由市、县区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职业教育。

三、重视发展校办企业。

落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中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引企入校,举办校办企业。凡是能够创办企业的专业,都要举办校办企业。为学生提供生产性实习实训场所,提升学校自我发展能力。

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依法享受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的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投资职业教育并享有相应权益。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院校融资机制。完善民办职业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收费标准由学校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形成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形成机制。市、县区政府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学校发展。

五、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实现职业教育城乡全覆盖。

社区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各类职业院校的主体作用,构建城乡社区教育体系。依托市直职业院校设立社区大学,依托县区职业中专设立社区教育学院,依托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文化大院、人口学校、党校等教育培训资源)设立社区教育中心,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社区教育工作,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培训网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全体城乡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要按照标准,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设施。采取财政补助、委托办理服务事项的单位划转、从社区经济收入中安排等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转资金。要积极创建部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省级规范化和示范性社区学院和社区教育中心。

六、推进职业院校精细化管理,提升办学质量效益。

落实省职业院校基本规范,深化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推动职业院校以规范化为基本要求,以精细化、科学化为工作目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更新管理理念、完善制度标准、创新运行机制、改进方法手段,全面提升在招生、学籍、课程、教学、教师、质量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建立规范办学行为长效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可制定计划,组织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支教人员工资福利由财政负担。严格民办学校审核审批和年度检查,督促民办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办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良性发展。建立职业院校退出机制,对不合格学校予以黄牌警示,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院校按规定程序退出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