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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源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奶源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近期,受气候、季节、供求关系的影响,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生鲜乳紧张、企业争抢奶源现象,由此易产生乳品企业降低生鲜乳收购标准、掺杂使假等潜在质量安全问题。为保障全县奶源市场有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检打结合、着力治本”的工作思路,对全县奶源和乳制品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二、明确责任

(一)县农牧部门

要对全县的奶站和运输车进行一次集中专项检查,重点核查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奶站生产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无证收购的奶站。要核查奶站进货台账档案、生鲜乳交接单以及收购、销售、检测、不合格生鲜乳处理记录等。奶站收购和运输的生鲜乳要来源清楚,流向清晰,防止出现不合格生鲜乳被企业拒收后再次流入市场。要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加大对重点企业奶源基地、重点奶站、重点养殖场的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监测要覆盖全部奶站和运输车,覆盖三聚氰胺等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要对可能违禁添加物质进行隐患排查,做到人盯人、人盯场、人盯站、人盯车,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坚决打击收售拒奶、不合格奶源及违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并及时向县食安办汇报。加强会商和沟通,协商确定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切实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维护奶农、企业合法权益。要畅通乳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凡有举报,必须核查,加大对举报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县质监部门

重点检查全县乳品及乳制品企业原料进厂、生鲜乳三聚氰胺批批检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特别要检查企业在生鲜乳收购中,是否存在降低收购标准、或者购进无证奶站非法经营和运输车运输的生鲜乳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风险排查力度,防止出现乳制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县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对收购和倒卖不合格生鲜乳、违法违规添加、违法人员逃窜或销毁证据、销售金额或货值数额大、购进或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案件,要主动配合、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控制涉案人员,固定证据、深入侦办。严厉打击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从严查处。保持严惩重处的食品安全高压态势。

(四)各乡镇、街道办

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高度重视本次奶源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各自行政区划内奶源安全的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县相关部门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奶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专项整治措施不力、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食安办也将适时对奶源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充其责任。

(二)加大抽检力度,狠抓隐患排查。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同时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检密度和频次。通过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检,切实找准影响奶源质量安全的隐患,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三)强化协调配合,严打违法犯罪。县农牧、质监、公安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确保各部门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涉嫌犯罪的,要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高压严打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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