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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拖拉机安装反光贴工作方案

小型拖拉机安装反光贴工作方案

一、组织实施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小型拖拉机安装反光贴工作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公安及交警大队负责辖区内的上路小型拖拉机反光贴的安装检查工作,对不按规定要求安装反光贴的按交通法规予以处罚。县安监局要协助县农牧局负责对小型拖拉机反光贴安装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时限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发文之日起,立即开展安装反光贴工作。公路沿线村屯的小型拖拉机反光贴安装工作要于9月30日前完成,其它村屯的小型拖拉机反光贴安装工作在10月15日前完成。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农牧、公安、安监和各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开展小型拖拉机安装反光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指导、检查反光贴安装工作。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县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工作标准及要求

(一)反光贴安装标准为长30公分、宽5公分,每台车共计8条,贴于拖拉机车尾四周,上下各横贴3条,左右各竖贴1条。

(二)各乡镇政府要保证安装反光贴工作经费,不得收取小型拖拉机机主费用。

(三)农机工作人员负责各乡(镇)对安装反光贴工作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