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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化解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金融办等单位2011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和工作部署,以保障农业生产为目标,以农户自愿为前提,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主要农产品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

二、主要内容

(一)试点品种:能繁母猪、森林、小麦、玉米4个试点品种。

(二)试点区域和规模:能繁母猪保险在全县范围内采取重点扶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和小区的方式开展;小麦、玉米保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森林保险35万亩。

(三)保险责任:种植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养殖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森林保险基本险责任为火灾保险林木死亡,综合险的火灾、暴风、洪水、泥石流、暴雪。各险种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障金额: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和保障金额。养殖业保险保障金额原则上以保监会、农业部确定的能繁母猪每头1000元;种植业保险原则上以该农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为依据,确定保障金额,小麦每亩300元,玉米每亩280元,森林每亩400元。

(五)补贴标准

1、保险费率、保险费:能繁母猪保险费率为6%,保费60元/头;小麦保险费率为5%,保费15元/亩;玉米保险费率为7%,保费为19.6元/亩;森林综合险费率为5%,保费为2元/亩;基本险费率2.5%,保费1元/亩。

2、保费补贴: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1%、市财政补贴9%);小麦、玉米保险保费财政补贴75%(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市、县两级财政共补贴10%);森林保险(公益林)保费财政补贴9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15%)。保费其余部分由投保的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六)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为准。

(七)时间安排:农业保险工作应按照试点品种的相应农时提前安排。我县能繁母猪保险和森林险工作均于3月底结束,其中能繁母猪保险共录入2992头,森林险共承保基本险101400亩、综合险承保249998亩。按照有关要求,玉米保险在6月25日前完成,小麦保险在10月10日前完成。

保险合同成立时间以承保机构向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出具的保险凭证为准,坚决杜绝先出险后投保现象出现。

(八)承办机构: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支公司独家承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覆盖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大。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财政局、林业局、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副局长同志兼任,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结合本镇实际情况,明确任务目标、制定政策措施、细化实施步骤、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宣传。各镇和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人保财险公司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印制宣传资料、组装流动宣传车等手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意义和政策,增强农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培养人民群众的金融保险理念,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农业保险。

(三)搞好服务。人保财险公司要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积极稳妥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深入调研,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二是增加网点,组织客户专职工作组,服务下乡,使农户了解、熟悉国家农业保险的各项政策和保险条款、业务流程,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要务实承保基础工作,履行保险条款,并在收到农户保费后及时出具凭证。四是诚实守信,及时、准确、合理地做好查勘、定损、理赔工作,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获得赔偿。

(四)强化协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把农业保险试点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农业部门负责做好农业灾害鉴定技术的服务和协调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工作;气象部门负责检测、预报、预警农业气象灾害,以便及时防范,减少损失;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设立专门科目,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及时准确支付承办机构的补贴保费金额。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对保费补贴资金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