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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电力线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场)联动,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按照“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的工作要求,采取宣传发动、集中整治、精细组织等方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行动,营造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创造优良的供用电环境,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我县电力线路通道的树木及障碍物,特别是对电力线路安全造成威胁的超高树木、违章建筑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电网安全运行。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县电力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县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经信局局长

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县经信局副局长

县法制办副主任

县规划局副局长

县林业局副局长

县住建局副局长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县水务局党委委员

县安监局纪检组长

工商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刘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世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部署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15日)

召开全县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签订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充分利用媒体、流动宣传车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和违章堆积物的危害性,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专项治理具体实施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违章堆积物进行登记确认,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除。各乡镇(街道、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要进行认真督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治理不彻底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专项治理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电力设施保护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乡镇(街道、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要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章、谁整改”原则,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整治要有明确的目标,要按照验收标准,严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对专项治理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要给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治理效果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电力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跟踪报道,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或区域要公开曝光。

(三)立足长远,健全机制。要把专项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通过这次活动,不仅要使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而且要建立和完善群防群治、联合执法,打击涉电犯罪等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