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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商场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乡镇商场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县集中开展商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消安[2014]2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大全镇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一批消防违法单位和个人,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全力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为我镇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特成立商场、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吴辉为组长,镇武装部长吴韬、镇派出所长吴辉、镇安监办主任卓尚辉为副组长,各村及各镇直单位负责人为组员。

三、整治时间、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时间。

2014年1月10日至2月28日。

(二)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物流高度集中的商业聚集区域。

(三)重点整治内容。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占道为市、堵塞消防车道、搭建违章建筑,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占用防火间距的;

4.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足或损坏的;

5.门窗上设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6.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7.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违规在商场市场内部及周边使用明火、电气焊作业、燃放烟花爆竹的;

10.建筑外墙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广告牌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或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组织实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1月10日—1月28日)。要结合本部门、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周密部署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本辖区商场、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详实的台帐。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9日—2月26日)。要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组织专门力量,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商场,不漏一个市场,不漏一处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27日—2月28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部署推进,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检查督导,确保工作实效。

(二)逐项检查,建立台账。要对辖区内商场、市场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摸清底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三)督促整改,建章立制。专项行动既要查找问题,又要总结经验做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依法督促整改的同时,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商场、市场消防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收到实效。

(四)全面整治,确保实效。各地在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不能放松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易燃易爆场所、农村村寨、“九小”场所等单位的监管力度,全面整治社会面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高度稳定。

(五)广泛宣传。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尤其是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和普及。要加强提示性宣传,在所有商场、市场全部要按照标准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要督促辖区商场、市场在整治期间开展1次以上消防演习,切实提高商场、市场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同时,要在商场、市场显目的位置公布“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和消防志愿者,深入查找、举报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