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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地垃圾清运实施方案

饮用水源地垃圾清运实施方案

根据区创模办转发《市创模办关于推进创模未完成指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局严格按照《区创模工作七项未完成指标攻坚方案》规定的职责和要求,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保证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垃圾清运工作的落实和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城管科,主要负责此项工作督促和检查。

二、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环卫站

1、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周边管辖范围路段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

2、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周边垃圾转运站的垃圾进行及时转运,同时加强垃圾转运站的清洗和车辆的管理,防止在垃圾转运过程中出现洒漏现象。

3、做好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周边垃圾台、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维护、配置和管理工作,保证达到环卫作业的需求。

4、加大对辖区建筑工地的管理及巡查力度,严格按相关标准管控辖区建筑工地规范作业,对渣土运输车进行严控,杜绝渣土二次污染影响到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周边。

5、配合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周边社区服务中心共同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二)、金关社区服务中心、金惠社区服务中心、蔡关社区服务中心

1、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周边村、寨环境卫生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卫生意识,避免乱丢、乱倒、乱排粪便等垃圾杂物以及在河道内洗车、洗拖把、洗衣服现象的不断滋生。

2、认真落实并开展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所管辖路段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杜绝存在有暴露垃圾、垃圾堆积等现象。

3、清理取缔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周边存在的占道经营摊点,以免导致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强化各类规范摊区的管理,设置垃圾容器,确保垃圾、残汤剩水不流入河道。

4、做好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周边垃圾收集间、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维护、配置和管理工作,保证达到环卫作业需求。

三、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工期表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未按时限完成工作或者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问责规定追究责任单位责任。

2、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工期表切实开展工作,每周三前将当周工作进度报区城管局城管科汇总上报,每月24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报区城管局城管科汇总上报。

3、为确保工作进度和报送工作正常开展,请各责任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报姓名、联系电话至城管局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