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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总体方案2篇

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总体方案2篇

第一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和省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皖安办〔2011〕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我委今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好转的态势,为全市大规划、大建设、大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为抓手,以推进安全标准化、严把“三同时”关、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应急管理为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建设系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努力控制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工亡指标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继续保持在全省建设系统领先的位次。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坚决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把安全生产纳入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对安全工作考核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由于监管责任不落实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以提高全员素质为重点,着力抓好技能培训教育工作。一是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委托办理非起重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批工作。二是继续做好“三类人员”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培训、考核、网上申报等工作,继续坚持对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三是抓好全市建筑安全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新标准、新规范培训工作。四是供水、供气企业要对自来水、燃气用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安全用水、用气意识。五是开展好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10个“安全月”活动,各单位要利用各种不同形式,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六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力度,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

(三)深化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建立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定期开展行业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大力加强对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市政道排工程沟槽开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整治。各燃气、供水单位要开展对管道、储罐、灌装站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档案,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市政、园林、风景区等单位,要加强城市市政、园林绿化等相关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直管公房和租赁房屋的安全管理。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下达停工整改指令,并公开挂牌督办。

(四)继续在建设系统开展严厉打击违法施工行为。各单位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存在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要抓住关键环节,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公开曝光。对下列违法行为进行重点严厉打击: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4、在城镇地下管线不明的情况下和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野蛮施工和违章作业行为;5、在实施城市建筑物拆除中,不具备拆除资质的;6、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拒不进行整改或抗拒安全执法的;7瞒报、谎报事故的。要强化“两场”联动机制,建立“打非”长效机制。

(五)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平台,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对规模较大的工程现场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综合分析能力和预防能力。2011年底前,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类施工企业必须建成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评价和监控平台,并依规作为施工企业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结合今年我市“四城同创”工作,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通过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典型示范,进一步增强各方主体创建标准化工地的意识和品牌意识,推动创建标准化工地工作取得新突破。

(六)严格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救援能力。严格应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抓好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应对强对流、高温、暴雨、暴雪、低温冰冻等极端天气,及时应对和有效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指导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单位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相关单位要按照年初制定的8项演练计划,认真准备应急演练方案、物资器材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营造应急救援防灾救灾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为确保今年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达到预期目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安排阶段(5月底前)。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对照安全生产年的各项要求,认真制定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计划,全面进行部署安排,并将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1日-11月30日)。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内容,结合年度工作的部署安排,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对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总结,并纳入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抓出实效。

(二)搞好统筹协调,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贯穿本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统筹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使“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相互促进、协调推进。要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为继续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三)抓好监督检查,探索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加大对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

通过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以责任落实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活动成果。

(四)及时报送信息,严格工作考核。各单位从今年二季度起,于每季度末最后一天之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程数量、排查治理隐患数量、事故查处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情况)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市住建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并于11月20日前报送全年贯彻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告。市住建委将对各单位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二篇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大规划大建设大发展情况下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特制定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今年省住建厅和市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

(三)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四)在城镇地下管线不明的情况下和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野蛮施工和违章作业行为的;

(五)在实施城市建筑物拆除中,不具备拆除资质的。

(六)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拒不进行整改或抗拒安全执法的。

(七)瞒报、谎报事故的。

三、责任分解

(一)当涂县区域的“打非”行动,由当涂县住建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市区内建筑施工“打非”行动,由市建筑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三)市区内城市建筑物拆除“打非”行动,由市拆迁办和三区住建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市野蛮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的“打非”行动,由市住建委城市建设科负责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底前)

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制定本行业的实施方案,迅速层层动员部署,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尽快全面启动。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打击阶段(6月上旬至6月底)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要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市住建委的举报电话为。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下旬)

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本行业内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非”专项行动的意义,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措施。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住建委“打非”领导小组组长方文,副组长张文祥,领导小组成员为市住建委安委会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

(二)依法严厉打击。各单位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存在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公开曝光。

(三)强化“两场”联动。各单位要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建立诚信体系,从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非”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不断完善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性的轨道,不断巩固“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果。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6月底前,要将本行业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包括本行业工作总体情况及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类别、数量、处理情况等)报送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