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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质量工作方案2篇

司法鉴定质量工作方案2篇

第一篇

全面提高全市司法鉴定工作整体水平,巩固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年活动成果,切实增强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质量意识,着力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良性循环发展常态化目标,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目标,遵循司法鉴定事业发展规律,认真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司法鉴定质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和执业水平,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一江两岸协调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市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健全完善司法鉴定质量的保障机制、控制机制、监管机制、评估机制,努力促进司法鉴定执业能力进一步提升、执业条件进一步改善、执业程序进一步规范、执业档案进一步健全、执业监管进一步加强、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执业效果进一步彰显。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加强保障机制建设。一是要继续提升司法鉴定人综合素质。各鉴定机构要对现有鉴定人情况进行分析,制定适应发展的人才培养计划,切实加强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纪律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二是要着力改善现有办公条件。各鉴定机构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办公面积、合理设置功能区,优化便民设施。三是要努力提高科技水平。各鉴定机构要严格按要求配齐必备的仪器设备,购置符合鉴定工作发展需要的高科技鉴定仪器,增强鉴定机构的科技实力。四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各鉴定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质量管理相杀制度,编制质量控制程序工作手册,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操作。

(二)大力加强控制机制建设。各鉴定机构要开展集中排查活动,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影响和制约鉴定质量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要加强对鉴定程序的管理,在司法鉴定李托、学理、实施和鉴定文书出具等方面,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范。要加强对鉴定意见书的管理。按照《司法鉴足文书规范》规定,明确鉴定意见书的起草、复核、审批、制作、用印等各个环节责任,确保鉴定意见书制作过程和格式内容符合规范和要求。要加强对鉴定业务档案的管理。各鉴定机构必须按照省司法厅和省档案局联合出台的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统一卷宗封面格式,按照立卷及装订基本标准做好案件材料的归档,并按要求做好业务档案的移交和保管工作。要强化对信息化的运用。要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综合管理系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规范作用,加强对司法鉴定质量运行网上监控,努力实现全员全案全流程运用目标。

(三)大力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市司法局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档案,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加大对司法鉴定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认真组织鉴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积极鼓励鉴定机构参加认证认可工作;认真落实季度巡查、谈话提醒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和档案,完善对鉴定质量的常态化监控;认真开展案卷文书和业务档案的评查工作,查找质量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出台相关监管措施指导整改;认真查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执业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加大司法鉴定综合管理系统市级平台的运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质量监管上的功能,提高对案件质量监控的效率和水平。

(四)大力加强评估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质量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司法鉴定综合评价体系,细化质量考评标准。积极探索建立立体的质量评估体系,从司法鉴定使用方评价、鉴定机构内部评价、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评价、第三方评价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鉴定质量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保证评估结果的全面、客观、公正。加强对司法鉴定质量评估结果的使用,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鉴定质量优劣情况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有机结合,质量评估结果记入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档案。

四、方法步骤

“质量建设年”活动从2012年3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下旬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3月下旬至4月上旬)。市司法局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意见,各司法鉴定所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工作计划,保证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4月中旬至10月中旬)。市司法局按照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对各鉴定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鉴定机构通过活动的开展在提高鉴定质量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鉴定机构要认真查找案件质量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活动要求,在加大案件质量的保障机制和控制机制上下功夫,促进司法鉴定案件质量全面提高。要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鉴定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等具体措施,通过信息情况及时报送市司法局。

(三)总结考评(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11月中、下旬省厅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和考评。考核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年度登记公告条件审查的重要依据。市司法局在10月底前,将活动总结报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活动开展的认识。司法鉴定质量是司法鉴定的生命和灵魂,是司法鉴定公信力的源泉和保证。司法鉴定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声誉,而且直接关系到诉讼过程中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司法鉴定所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把思想统一到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司法厅整体工作部署上来。

(二)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组织。市司法局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侧重监管机制和评估机制建设。各鉴定机构要结合实际,着眼于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侧重保障机制和控制机制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鉴定质量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切实强化对活动开展的领导。各鉴定机构要统筹兼顾,将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同提高队伍素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等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规范执业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增强社会公信力综合起来,做到相互融合,全面推进。

(四)切实扩大对活动开展的宣传。各司法鉴定机构要认真组织好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活动取得的成果。围绕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向社会公众宣传司法鉴定制度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市司法局将在内、外网设立活动专栏,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充分彰显司法鉴定工作在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二篇

2012年,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的功能作用,以提高鉴定质量为主线,以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全面运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切实增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能力,积极提升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能力和司法鉴定人整体素质,着力提高司法鉴定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一江两岸协调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开展全市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全面提高司法鉴定工作整体水平

在全市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继续在鉴定人中开展诚信教育,增强质量意识;修订完善司法鉴定综合评价体系,细化质量考评标准,探索建立质量评估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化的牵引作用,完善质量监控体系;切实落实季度巡查和谈话提醒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司法鉴定档案,提高司法鉴定档案整体质量。

二、大力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为质量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提高行政许可质量,不断优化鉴定机构布局,加大品牌鉴定机构培育。进一步发挥延续核查工作的作用,使其成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的抓手,以此探索建立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退出机制,提升鉴定机构整体质量。加大鉴定队伍专业培训力度,规范岗位培训内容,继续在司法鉴定人队伍中开展执业纪律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确保新准入的鉴定人实现全员培训;切实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司法鉴定行业的文化建设。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后备人才建设,重点抓好法医类司法鉴定人助理培养和使用。

三、切实提高司法鉴定业务能力,促进鉴定机构服务质量提升

继续加强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以能力验证、认证认可、业务考试、投诉查处和案卷评查等为抓手,不断提高司法机构和鉴定人服务能力,努力提升鉴定机构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工作,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机构参加认证认可。扩大现场能力验证的业务范围,积极推动能力验证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能力验证结果的使用办法。继续加大投诉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开展司法鉴定案卷集中评查活动,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案卷评查结果的使用,推动司法鉴定案卷文书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着力推进司法鉴定综合管理系统运用,完善质量运行和监控体系

充分发挥综合管理系统在提高质量上的作用,根据司法鉴定管理和业务活动的特点,制定司法鉴定综合管理系统运用标准,强力推进综合管理系统运用。认真研究制定司法鉴定质量控制标准,从影响质量的每一个环节入手,从源头上加强质量管理。巩固司法鉴定综合管理系统的应用成果,有针对性地解决先办案、后补录等突出问题,力争实现鉴定机构全员全案全流程运用的目标。切实发挥综合管理系统在鉴定质量运行和监控上的应有作用,将各鉴定机构的运用情况纳入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核。

五、充分发挥鉴定协会作用,加强质量建设的行业管理

积极推进市级司法鉴定协会建设。积极组织参加省司法鉴定协会的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发挥司法鉴定专业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

六、努力改善司法鉴定执业环境,树立司法鉴定行业良好形象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强同法、公、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努力改善鉴定执业环境。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鉴定行业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报道鉴定典型案例和司法鉴定援助案件,积极开展宣传司法鉴定制度内容和意义等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