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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安全督查方案

学校食堂安全督查方案

为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全县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政办发〔〕76号)要求,县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为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督查工作的领导,特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抽调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工作人员组成三个督查小组,每个小组3人(食药局2人,教育局1人),负责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二、督查内容

(一)晋中食领字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政办发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全面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学校食堂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把食品安全列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督查方法

严格按照《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验收评分标准》执行。

四、督查时间

9月1日至9月30日

五、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督查小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检查。督查小组要根据被督查单位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督查方案》的要求进行督查,确保督查工作不流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各督查小组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的要求,深入细致开展工作,明确督查分工,细化督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彻底整改,确保本次督查取得实效。对食品安全管理薄弱、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要重点进行督查和整改帮扶,确保全县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

(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督查小组在督查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和交流,注意总结所督查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各督查小组要及时向县政府和县专项督查领导组报送书面督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