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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生产商退出实施方案

烟花生产商退出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和打非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意见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做好我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和转产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着眼全局和长远利益,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经济结构调整,按照“依法行政、打击非法、淘汰落后、扶持转产、有序退出、确保稳定”原则,实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有序退出和转产,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意见》“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和《安全评价报告》中年生产能力1000万元及以下的烟花爆竹制品和黑火药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300万元以下的引火线生产企业,2010年11月30日前停产并实施转产”规定和省政府确定的退出企业名单,我县秋浦花炮厂于2010年11月30日前停产并实施转产。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县政府成立石台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和转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工作组进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工作会议精神及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企业退出转产准备工作。

(二)企业关闭阶段。根据省安全监管局注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告,由县安监局报请县政府依法作出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决定并告知。

(三)善后清理阶段。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和转产工作组监督企业按规定清理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等工作。库存的原材料、半成品,由县公安机关、安监部门责令原企业妥善保管,并于12月10日前清理、销毁或移交;库存的烟花爆竹成品,由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统一收购。矶滩乡政府负责对退出转产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拆除,对生产设备及制作工具进行销毁或转让给未纳入退出转产的合法企业,同时清洗药房,并将清洗出的药粉就地销毁。

(四)验收总结阶段。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和转产工作领导小组对纳入退出转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是否按要求彻底关闭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将落实关闭情况逐级上报,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安监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公安局、人社局、供销社、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石台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和转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具体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督查、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自10月21日起,对确定转产退出的企业实施全时现场监控,防止突击生产引发安全事故。矶滩乡负责建立落实退出企业原有人员的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实施严密跟踪,严防其转入地下从事非法生产;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依法吊销税务登记证;县公安局负责停止办理退出企业《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禁止其采购运输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及时组织销毁剩余原材料、半成品,同时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县人社局负责对退出转产企业人员进行免费就业培训,积极介绍就业岗位,对其在转产培训期间享受有关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疏散、安置、返乡工作,加强劳动监察,督促企业做好被遣散员工的工资清偿等工作;县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负责按规定执行企业转产转型扶持政策;县供销社、工商局、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做好烟花爆竹产销衔接、采购供应和维护市场秩序工作,组织批发、零售经营企业稳定市场供应和商品价格,防止造成断档脱销、哄抬物价和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县财政局负责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转产工作资金提供保障。

(三)强化调度。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和转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转产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部门联动。矶滩乡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同时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转产工作,强化信访和政治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退出转产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按规定严格执法,该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证照的吊销证照,对不法分子不执行停产退出要求并危害公共安全的,要绳之以法,确保在规定期限内退出转产企业停到位、关到位、拆除到位。同时要建立“打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