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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建卫生城区办法

市创建卫生城区办法

为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程,提高城市品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把建设成为中国北方宜居山水城市。

二、主要工作

(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1.结合“暖房子”工程开展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造旧住宅300万平方米,达到房屋保暖、环境优美、管网畅通。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2.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拆除棚户区60万平方米,改造8400户。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完善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工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及二道江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市城建局、二道江区政府。

4.新建续建11条路网,全线贯通滨江东路江南段。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5.进行景观改造,完成西出口和北出口改造,改造周山巷路50条。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6.亮化黑楼道200栋,解决高区和周边1.8万户居民用水、5000户居民用气问题。责任单位:市公用局。

7.加快改造环卫设施,取缔无底垃圾箱和敞口垃圾中转站,垃圾容器达到清洁卫生、无渗漏。责任单位:市城建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8.做好棚户区改造和新开发区域公共厕所的规划工作,年内力争新建5座水冲公厕。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建

(二)专项整治活动。

1.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搞好江河及公路、铁路沿线环境治理。重点整治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完善环卫设施,达到边沟通畅、杖墙整齐、环境整洁。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2.广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全面清理越冬垃圾,清除“三小五堆”,有效控制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扒乱建现象。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城建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3.加大对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力度,做到证照齐全、设施完善、管理到位。按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4.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力度,要求环境整洁、商品划行归市、熟食摊床封闭经营、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有专职保洁人员。责任单位:市工商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5.加大对病媒生物的防治力度,以整治环境为主,药物消杀和物理消杀相结合,完善防治设施,特别是重点行业要按标准增设防治设施,清理四害孳生和栖息场所,加强常态管理,逐步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6.结合小区改造,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小区达标活动,提高管理水平。重点开展“野广告”及宠物造脏的整治和管理力度。责任单位:市公用局、市城建局、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结合“人人树形象、处处见文明”和“四城联创”活动,开展“文明在细节、微笑在山城”、“城市是我家、洁净靠大家”、“讲公德、守秩序”等专题活动,广泛宣传,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爱卫办。

2.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围绕创建工作,弘扬先进树新风,鞭挞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日报社。

3.发挥环境卫生的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创建活动,在党政机关单位开展“携手共建”主题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争当“环保卫士”主题教育活动,在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卫生达标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重新调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按各自的任务配齐配强力量,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克服困难,不等不靠,广开资金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创建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设立专栏,营造创建氛围,提高市民的创建意识和卫生意识,形成创建人人有责、创建人人参与、为建设美好家园添砖加瓦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部门要树立“大卫生”的大局观念,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全市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五)完善机制,加强督导。创建工作实行旬报、月督导、年终验收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各责任部门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工作积极、任务完成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推诿、影响创建进程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