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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造高效政务环境方案

市创造高效政务环境方案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现就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为目标,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着力解决公职人员和窗口单位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满,提升办事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检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发展意识、忧患意识、首府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开展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活动,全市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廉政意识、效率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执行力、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影响政务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和解决,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务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管理

1.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再次清理、减少、下放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重点清理、减少和调整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领域,确立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投资主体地位,政府只批准或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和关系经济安全、涉及整体布局和影响资源环境的项目;社会事业领域,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精减和调整力度,放宽社会和私人资本进入的限制;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对那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管理措施,一律取消。

2.保留项目要进行审批流程再造,绘制规范的流程图,严格确定各审批事项的依据、标准、条件、权限、时限、责任等,严禁各中介机构、协会参与行政审批。

3.各部门要将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等内容全面公开。可以采用部门网站公示、印制小册子、单页等方式,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

落实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市监察局、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4.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

落实单位:市监察局

协助单位: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二)强化政务服务

5.按照审批职能集中、事项集中和人员集中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实现事项进驻到位、人员进驻到位和授权到位。进一步理顺职能部门与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与窗口的关系,明确窗口的审批、协调、督办和指导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的职责,提高现场办理能力,真正实现“一站式审批”的运行要求。

6.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管理。将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便于工作、加强服务的原则,纳入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凡是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的中介(技术)服务事项,也要进驻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的运行要求。

7.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将与项目审批密切相关的收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现“一个窗口收费”,做到收缴分离。对外公开收费事项的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健全完善企业审批事项预受理机制,将所有涉及企业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强化对审批过程的监督,实现“受办分离、强化监督、阳光操作”的目的。进一步完善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代办员全程免费代办,覆盖项目立项、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代办服务机制。

落实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各窗口服务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9.健全完善招商引资全程服务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加强与招商、工业园区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招商引资动态,全面了解企业需求,围绕政策咨询、立项审批、开工建设、工商注册、竣工达产和税费缴纳、人才引进、技能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责任明确、时限明确、人员明确的招商引资全程服务机制,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免费服务,促进签约项目尽早落地,尽快实施。对属于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或市政府鼓励投资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进驻政务大厅部门审批企业申报事项减少到承诺时限一半。

落实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济技术合作局。

协助单位:各窗口服务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10.继续推动网上审批。推进各级政务中心之间、政务中心与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行政审批网上申报、受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功能。探索建立申报资料窗口审查负责制度、申报资料网上、窗口受理双轨制度、逐级审批和多级联动项目网上审批制度,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11.全面开展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各级政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服务环境、服务行为、监督考核等内容及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审批授权及审批用章等。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联动机制建设,涉及上级部门审批事项全部在政务大厅系统内部受理和答复,减少服务对象跑路次数。

12.健全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代办机制。把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尽可能下放到县(市)级服务中心或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办理,方便群众、企业就近就地办事。不宜下放的,可采取授权或委托等方式,由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或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免费代办。

13.制定出台更多便民措施。建立窗口单位双休日便民服务制度。在全市各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和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窗口单位实行双休日便民服务制度,按照“服务为先、满意为本”的服务理念,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双休日值班、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各级服务中心设置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办事通道”。

14.建立未通过审批事项函告和公告制。严格执行否定事项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不予审批事项的审查力度。不予许可事项理由不充分的,要求部门窗口重新予以办理。建立未通过审批事项函告和公告制,将未审批原因、依据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信息等形式函告申请人。修改完善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效能评估制度等。

落实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各窗口服务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政务”。

15.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拓宽公开途径,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全部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推行公开事项倒查制、公开信息查询询问制和质询制等,提升公开质量。单位内部,评先评优、“三公”消费、人员招聘等人、财、物运行情况全面公开。大力推行机关微博“1小时有呼必应”制度,增强与网民的互动,突出公开的广泛性。对“微博”、“问政”等有效的网络公开媒体进行监督规范。

落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市监察局。

协助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16.深入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做好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重大决策事前公开征求意见、事中的过程公开和事后的总结、评估公开和备案工作,进一步推进科学化、民主化决策。做好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落实单位:市法制办、市发改委。

协助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17.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开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建立专项资金用途、标准公告制度,公开申报、审批、分配制度,验收公示制度。创建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约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绩效评价奖惩约束制度。加强对惠农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落实单位: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协助单位: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18.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做好供暖、供气、供水、供电的质量与收费,医院药品价格、服务质量与收费,各类学校的收费,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与收费等各类民生事务的公开,为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更多的方便。

落实单位:市法制办。

协助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四)深化效能建设。

19.将市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机关委托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以及公路、水、电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窗口单位全部纳入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的范围,统一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媒体、服务对象的监督评议,接受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管理权单位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落实单位:市监察局(效能办)。

协助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2012年度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加大权重,拉大奖励层级差距,强化结果应用。改进年中抽查和现场考核的方式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将一些重要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按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分量轻重调整部分指标分值。优化考核认定部门,对涉及面窄的部门及时进行调整,将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部门及时纳入考核。

落实单位:市委督查室(考核办)

21.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及其所属系统开展“庸懒散慢满”专项治理工作。以“问责”为抓手,将“问责”贯穿于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方方面面,切实治理“庸懒散乱奢”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干部“三懒”现象的治理,即“心懒”,对待工作不独立思考、不结合实际,缺乏创新精神,遇到问题能拖则拖,敷衍了事,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嘴懒”,对办事群众答复不耐烦,答复不周到,甚至有问不答;“身懒”,坐在办公室遥控,电话指示、文件命令,不深入群众、不深入基层。

落实单位:市监察局。

协助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2.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好用实用管用的优化发展环境政策。对已出台的优化发展环境政策、鼓励创业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不合适宜的予以废除,需修订的尽快修订,需制定的尽快出台。编印《市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汇编》,使群众办事有据。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变发展理念,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

落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协助单位:市监察局、市委政研室、市创业办、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合局、市政府研究室。

三、方法步骤

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动员部署。在全市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动员大会之后,召开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工作小组联系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也要召开动员会议,12月上旬之前动员结束。

2.成立组织机构。各成员单位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并将联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市政务环境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同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制定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和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方案务必报市政务环境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

将内部自查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查找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履职尽责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个人自查。各成员单位在个人查找的基础上,召开由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的点评会,采取个人提、领导点、群众评的方式,逐人汇报、点评,自查情况和点评情况要有记录。

2.单位自查。在召开班子和干部职工民主评议会的基础上,通过服务对象评议、第三方评议等方式,广泛征求上级部门、下级单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需要解决的问题。部门(单位)查找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报市政务环境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三)整改提高阶段

1.梳理问题。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按照思想、作风、服务、执法、制度建设等方面,建档归类,逐条梳理,深刻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提出整改解决的措施。

2.制定个人整改方案。根据自查和点评情况,制定个人整改方案。个人整改方案要在本部门(单位)进行公示。各部门(单位)要召开整改评议会,逐人评议。重点评议个人对存在的问题认识是否到位、整改措施实不实、个人承诺是否符合实际和标准、有无敷衍应付的情况等。

3.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根据查找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以及纪检部门反馈的意见,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重点、时限及责任领导、承办人。整改方案形成后,要召开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参加的整改措施民主评议会,听取意见。同时,邀请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单位)及其“一把手”整改方案逐一点评。单位及其“一把手”整改方案要报市政务环境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方案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4.检查具体任务完成情况和建立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认真梳理,检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并制定完成的时限和进度安排。各成员单位要在着力解决优化政务环境政策层面和职能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和创新体制机制。

(四)检查考核阶段

1.市政务环境工作小组办公室配合市纪委对各成员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全市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并作为2012年市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2.市政务环境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相关资料收集归档,迎接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环境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王久彬同志任组长,王勇同志任副组长,市委政研室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政务环境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要安排专人具体从事此项工作,沟通工作开展情况,以便政务环境工作小组及时通报信息,加强宣传,促进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落实单位切实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做到有安排部署、有任务分解、有监督检查,环环紧扣、扎实推进,确保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开辟专栏、征稿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活动的意义、目的、内容和步骤以及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树典型、促工作,学典型、争先进。大力宣传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引导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来,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发展环境、人人建设发展环境、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办公厅作为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工作小组的牵头单位,在做好办公厅内部各项活动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抓好任务分解,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活动有序高效开展。重点是加强关键阶段、重点工作、重要部位的督查,紧盯不放,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监察局要围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切实开展执法检查、效能监察、廉政监察,解决庸懒散慢满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对本单位、下属单位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采取走访调研、集中检查、明察暗访、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有效推动活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