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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基层监管网络方案

健全基层监管网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发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政办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以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为载体,进一步健全基层监管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在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创建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在年11月30日前,达到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标准。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示范乡创建领导小组

四、创建内容

(一)组织建设

1、乡政府设立安委会、安监办,配备人员和办公设备。

2、村级成立安全生产联组,明确安全生产信息员、联络员及职责。

3、300人以上的企业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有2人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300人以下的企业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有专人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二)制度建设

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乡政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县安委会报告工作情况。

2、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安监办要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掌握和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积极组织和协助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3、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乡政府和村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每年组织二次考核,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力、有令不行、发生事故的行业和单位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底数,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责任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限时整改,对重大危险源严加监控。

5、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效能监察,着重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方面的突出问题,推进作风转变,提高监管实效。

(三)基础建设

1、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乡域经济发展规划,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上下联通的信息员制度。

2、建立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台帐。相关部门和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化管理,建立行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治、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会议及学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行业人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整治、事故及处理、文件管理、综合工作等各类基础工作台帐。

3、广泛开展安全村场、安全学校、安全企业和“十佳”安全监管单位、“十佳”安全监管员评选活动。

(四)宣传教育

1、各单位要召开会议,宣传贯彻示范乡创建要求,做到有宣传、有发动、有方案、有部署。

2、积极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一是以村为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版报(墙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报纸、广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扎实开展以上课、放映、送图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三是辖区内各主要街道、路段、公路和人口密集场所设置永久性宣传牌,辖区内永久性宣传牌不少于80块(其中每个村场2块,部门单位1块)。四是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入户率达到100%。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活动、有部署、有总结。

4、积极组织开展事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5、抓好学校安全教育。中小学校配置安全副校长,开设安全课程,每周不得少于1课时;发放安全教育资料,学生人手一册。

(五)监督检查

1、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农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

2、加强对辖区内的市场安全、建筑安全、电力安全、交通安全、消除安全、学校安全等监督管理。

3、加强日常检查和危险源的排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杜绝非法生产窝点和网点。

4、每年开展不少于四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总结和处理措施。

5、加强综合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乡安委会监督、指导、协调作用,指导各村场、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形成联合执法合力。各村场、相关部门要定期向乡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委会交办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六)隐患治理

1、严格市场准入。切实做好安全设备“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

2、深化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电力和学校安全开展专项整治2次以上,每次专项整治有方案、计划、束台措施和总结。

3、强化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各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隐患整改率达到98%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有监控措施、监控手段、监控责任人。

四、创建步骤

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创建活动分段实施,总体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3月25日—4月1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乡实际,制订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创建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同时,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各村场、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制定好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各村场、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于4月10日前报乡安监办。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年4月10日—年11月10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按照创建内容和标准,扎扎实实、逐项逐条地做好各项创建工作,使示范乡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第三阶段:验收达标阶段(年11月10日—年11月30日)。年11月20日前,由县安委支组织对我乡进行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验收。

五、创建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实现安全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安全生产强基固本的基础工作,是探索建议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手段,对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监管网络、提升基础安全条件、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场、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制订方案,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搞好帮扶。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要求严、标准高、任务大、时间紧,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创建责任,凡因工作不到位,影响示范乡创建进度和效果的,一律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整治事故隐患是示范乡创建工作的重点。要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业品、水上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电力、学校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检查督促和隐患治理,对查出的隐患,要筹集资金,保证投入,立即整改,对那些投入大,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分期完成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虽已取得要关法定资质,但经整改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高危行业从业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4、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关系千家万户。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专业执法的作用,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密切联系,相互配合,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实行标本兼治、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