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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城市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状况,不仅是现代交通管理水平的直接体现,也是一个地区发达程度与文明程度的集中反映。为了充分彰显信丰作为一个交通大县、人口大县的良好风范,全面整合各类城市交通资源,实现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秩序,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平安、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县城区交通管理实际,决定从3月23日起至年底止,在城区开展为期10个月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为了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使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县“两会”精神,坚持“创新思路、创优环境、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通过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的综合整治,使城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违章行为明显减少,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行为得到遏制,城市交通经营秩序逐步规范,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市民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交通环境。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机动车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闯红灯,客运车辆站外揽客行为;

(二)城市出租车异地经营,不打表计费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公交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和不按规定站点停靠行为;

(四)面包车、农用车、厢式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非法从事载客运输经营行为和乱停、乱摆行为;

(五)摩的乱停乱放及违规经营等行为;

(六)商贩、菜农乱设摊点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

(七)城市建筑工地拉运建筑材料车辆交通违章行为;

(八)城市广告牌遮档和影响交通安全行为。

三、整治工作时间

从年3月23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3月23日—3月31日。

(二)整治实施阶段:年4月1日—11月30日。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12月1日—12月31日。

四、整治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交通局、交管大队、城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公安局、交通局、交管大队、城管局、建设局、安监局、工商局和县铁路派出所、县汽车站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局指派一名副科级领导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集中办公,抽调工作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脱钩。

(二)组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队,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即县公安局2人、交管大队2人、城管局2人、工商局2人、交通局7人(其中汽车站总站2人),共计15人组成。由县交通局指派一名副科级领导任工作队队长,队长具体负责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队职责为:

1、强制拆除违规摆设的摊点,设置马鞍山及县汽车站门口迎宾大道两侧车辆停车位,严禁占道停车。

2、督促城区各加油站加强内部管理,并在其进出口处竖一块“严禁非进站加油的机动车、三轮车在油站内停靠”的警告标志牌,对不按规定占道停靠的车辆进行查处。

3、督促城区各加油站进出口设置车辆隔离扶拦或隔离带;在县汽车站门前划定出租车、公交车、二轮摩的停车位并设立超低护栏,严禁货车、三轮车、面包车入内。

4、督促所有客运车辆进站作业。加大对站外揽客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同时站外揽客行为将定期在县电视台等媒体曝光。

5、制订专项整治方案,并在马鞍山、车站等地张贴告示,召开动员大会,并利用电视、报纸、悬挂标语等手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活动。

五、整治工作要求

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涉及面广,矛盾尖锐,各行各业、各主管部门要派出政策法规水平高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采取过硬的工作措施,齐抓共管,铁心硬手搞好整治工作,防止“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县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容市貌有较大改观。

(一)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县建设局负责竖立严禁车辆停放告示牌,施划停车泊位;县交管大队负责对车辆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查处,对乱停乱摆车辆进行摄像并作出处罚,督促加油站加设护栏;县交通局负责客运车辆进站作业,查处站外揽客及非法营运行为;县城管局负责对乱设摊点及三轮车、二轮摩的随意停靠拉客行为的整治;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好整治过程中的治安秩序;县安监局负责监督有关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县工商局负责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

(二)所有违章车辆的处理须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由相应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包括查扣的证件、车辆等)。

(三)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罚没款全额返还用于整治小组的工作经费,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

(四)与周边县市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从严打击各类“涉黑”、“甩客”、“宰客”、“卖客”以及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对跨省班线的三个客运公司的管理,加大经常性的监管监查力度,落实公司管理监管责任,签订进站承诺书和进站保证书。

(六)进一步加快县内客运车辆更新速度,同一营运线路的客运班线车辆逐步实行统一车型、统一颜色、统一标志管理。

(七)加快县汽车客运总站建设,全面推行“车进站,人归点”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县汽车客运总站经营管理体制,严禁长途客车在乡镇车站发班配客,逐步实行县乡电脑联网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