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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同建工作方案

三城同建工作方案

今年是国家园林县城和省第三届文明城市申报考评年。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和我县“三城同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同时申报国家园林县城和省第三届文明城市。为切实做好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创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三城同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的要求,努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争创国家园林县城,推进历史文化名城进程。通过“三城同建”,巩固省园林县城、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工作成果,努力实现我县城区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卫生环境明显好转,社会环境明显优化,市民文化生活明显丰富,民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目标。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身到“三城同建”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创建的浓厚氛围,确保“三城同建”工作取得实效,为把我县建设成为全省综合经济强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三城同建”工作采取“重点建设、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三管齐下的办法进行,并做到“六个结合”,即:把创建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用科学理论指导创建;把创建工作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创建工作的整体互动;把创建工作与抓城区重点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把创建工作与推进民生工程结合起来,提升创建工作成效;把创建工作与全市“城市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创新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创建工作与开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创建,在创建中深受教育,得到提高,共享成果,使“三城同建”工作扎实稳步的开展下去。

三、工作任务

今年“三城同建”工作的任务是:实施“三大工程”,推进“八项整治”,建立“一个机制”,完善“五项制度”,开展“十项活动”。

(一)实施三大工程

1、市民素质培育工程。通过市民教育、道德实践、典型引路、综合管理等措施,全方位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在市民教育方面,以机关、社区、学校为主体开办市民学校,对干部、职工、学生、居民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电视台、《报》和其他媒体上开辟市民道德专题栏目,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市民的行为规范。组织市民道德实践活动,在机关开展“争当人民好公仆”活动;在窗口行业单位开展“争当文明使者活动”;在社区开展“争当好邻里、好家庭”活动;在公共场所开展“争当好市民”活动;在学校开展争当“好学生”活动;在家庭开展“争当好儿女、好婆媳”活动。通过系列活动,评选出全县“十佳道德模范”、“十佳少年”、“优秀市民”、“十佳公仆”和一批“五好家庭”、“三好学生”,选择事迹突出的人组成道德楷模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同时加大对城区市民行为的监管,适当加大对市民不文明行为的经济处罚和舆论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程度。

2、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围绕“三城同建”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对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历史文化名城硬件建设的力度,重点是在基础设施方面:全面完成“三路三口两桥”综合改造工程;完成江钨路、牡丹路、梅国北路、环城路等城区道路建设工程,确保人均拥有道路面积保持在9平方米以上;抓好县城一、二期防洪堤(梅关大桥至污水处理厂北岸为一期,中大桥以上为二期)建设工程;完成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建设;建成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分期做好社区小街小巷的硬化工作;配合做好赣韶铁路(段)和国家西气东输二线工程(段)建设工作;抓好城区标志性建筑和历史文化雕塑群建设,今年重点抓好“三楼一广场”(财政大楼、地矿大楼、人民医院住院大楼,钨都广场)的建设。在公共服务设施方面:重点做好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完善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布局,确保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完好率达96%以上;严格遵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建立、完善园林绿化系统工程,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9平方米以上、城区公共绿地服务半径达到500米(有一个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县城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广场绿化率达60%以上的要求;加大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建设力度;规划、增设机动车停靠站点,完善城区标志、标线;加快城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步伐,实现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达8辆(标台)以上;强化道路亮化工作,确保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同时突出抓好背街小巷的亮化工作,彻底解决市民夜间路难行的问题。在文体设施方面:重点做好县体育中心申报全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工作,不断充实完善场馆设施;在县文化中心设立青少年活动中心;加强大众文化娱乐设施和场馆的建设、整顿和管理工作,对现有广场进行综合开发和利用,添置必要的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使广场利用率最大化。在历史文化名城硬件建设方面:重点抓好梅关风景区、丫山生态风景区、牡丹亭文化公园、状元桥、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魁星塔工程建设,力争梅关—丫山风景区建成4A级景区。

3、城区民生工程。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在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为民办事项目,逐项落实到行动上,努力开创阳光普照、成果共享的小康社会新格局。今年要重点在实施“就业保障”“扶贫济困”、“全民健康”、“素质提升”、“便民宜居”等方面办好32件实事,通过为民办实事激发市民的创建热情,又让市民共享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

(二)着力开展八大整治

今年重点开展卫生环境、市容环境、文化(娱乐)环境、景区环境、社会治安、交通秩序、交易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等八大整治工作。

1、整治卫生环境。以城区出入口、汽车站、主要道路、小街小巷、居民区、单位庭院、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路段管理责任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着力解决临街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城乡结合部垃圾乱倒和无主垃圾问题,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和垃圾定点收集处理。严格实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围栏作业,整治建材及建筑垃圾抛洒和污染环境事件,规范和建立建筑垃圾集中处置机制。规范集贸市场管理,建立健全保洁措施。加强河道水面卫生管理,保持水面清洁。开展小餐饮、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六小行业的集中整治活动,确保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到位,规范从业人员操作,卫生指标达到各项标准要求。

2、整治市容环境。重点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夜市摊点扰民、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堆乱放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要规范门店招牌,清理不文明、有碍观瞻的不规范标牌、标识,聘请清洁公司彻底清理城区“牛皮癣”。加强宠物管理,严禁自由放养犬类动物和在城区饲养禽畜,严禁在公共场所和人员集中区遛犬。

3、整治文化(娱乐)环境。深入持久的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全力开展网吧、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淫秽色情、暴力等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从重从快打击和取缔淫秽色情,渲染暴力的非法出版物和电子音像制品。大力净化社会环境和网吧、网络、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加大对娱乐业从业人员的监管和健康检查力度,营造市民健康的娱乐环境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4、整治景区环境。重点加强对景区卫生环境的整治。通过整治使各类自然景物,人文景物保存完好;无破败荒芜现象,无损伤景物、污染环境和影响观瞻现象,景物无乱刻乱画和涂抹现象;景区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现象;道路完好;无违规修建寺庙和封建建筑设施、场所;景区内经营场所、服务设施、休憩设施及其周围环境、道路以及交通工具保持清洁卫生;驻景区居民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无乱丢污物、无乱倒垃圾、无乱泼污水、不随地大小便;景区内有负责环境卫生和纠正游客污染环境行为的专业管理队伍;景区内垃圾箱、果壳箱数量能满足需要,并与环境相协调,附有规范标志。

5、整治交通秩序。加大对市民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大城区交通秩序管制力度,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通行行为,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和摩托车驾驶人无带头盔的专项整治。强化公交、出租车行业管理和整治,规范服务。以城区主要干道、主要出入口、车站、交叉路口、校园门口等地为重点整治对象。在伯坚大道、南安大道、金莲山大道开展“文明示范路”建设活动,做到车、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无拥挤上车(公交车)、无攀越道路安全控制设施的现象。

6、整治社会治安。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黄、赌、毒”的打击力度,做到规范一批、整治一批、查处一批。坚持开展“打黑除恶”和禁毒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把社区治安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群防群治措施,广泛开展“平安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平安、和谐、安心的治安环境。

7、整治市场交易秩序。切实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集中力量,开展“打假除劣”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文明市场建设;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加强对餐饮业、食品、药品经营单位,食品生产企业及街头零星小食品的监管。规范饮食、食品和医药市场管理,确保食品、医药卫生安全;加强对县城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整顿工作,合理划分市场行业,严格执行划行规市制度及车辆分类停放制度,确保市场繁荣有序。

8、整顿机关工作秩序。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切实整顿机关中存在的官僚主义、行政无作为、乱作为和纪律松弛等歪风,增强广大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扎扎实实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各“窗口”行业、单位要在“机关效能建设年”中当好排头兵。

(三)建立一个机制,完善四项制度

1、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专业管理为主体,社区配合,路段(责任单位)联动,市民参与”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方法,努力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管理有效、运作自如、效果明显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2、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城区部门联动管理责任制》、《路段管理及“门前三包”责任制》、《社区综合管理责任制》和《城区管理市民监督暂行办法》以及其他与城市管理相配合的规章制度,修改并颁布《市民文明公约》和《市民守则》,提炼城市精神,使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开展十项群众性创建活动

1、在城区开展“文明示范路”建设活动;

2、共建一批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和谐社区、文明“窗口”单位、园林绿化单位;

3、开展千名志愿者下社区活动;

4、征集、录制一批电视公益广告和开辟一个《市民道德论坛.市民道德行为传真》和《三城同建在行动》电视栏目,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市民;

5、在城区主干道建设一批“文明、道德、礼仪”及“三城同建”公益广告灯箱、广告牌,努力营造人人讲文明、个个讲礼仪、事事讲风尚的良好氛围;

6、开展离退休老干部义务市容市貌督查活动;

7、编排一台“三城同建”专题文艺节目,并组织演出。组织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

8、评选一批道德模范,组织事迹报告会;

9、结合国庆6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一次“爱我南安”为主题的中学生征文大赛,在全县开展一次“我为城市添光彩·我为城市披绿装”系列活动;

10、组织参与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评选活动,建立城市诚信机制,在城区胜利路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并组织系列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2月——4月底)

制订《县年“三城同建”工作方案》和《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并行文下发。组织召开县“三城同建”工作动员大会,签订“三城同建”工作责任状。层层动员、广泛宣传、逐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二)整体推进阶段(年5月—10月底)

按照“三城同建”总体方案和专项活动方案的要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和所规定的时限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要求、措施和所提供的资料落实到位。

(三)督查落实阶段(年5月—11月底)

组织阶段性工作督查,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编印创建简报,每半月通报一次创建情况,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代表开展创建工作专题视察活动。全方位宣传报道创建工作情况,公示创建进度和成效,接受群众监督。聘请专家开展模拟测评,针对性开展整改工作。县“三城同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工作,查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迎接测评阶段(年10—12月中旬)

按要求制定迎检方案,召开迎检工作布置会,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五)总结表彰阶段(年12月底—年初)

召开“三城同建”工作年终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年度“三城同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三城同建”工作在县“三城同建”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与督查工作。成员单位领导负责指导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建工作。县直、驻县各单位及南安镇应成立创建小组,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派出专人负责实施。

(二)强化责任。为切实落实“三城同建”工作的各项任务,重点工作采取一名副县级领导指挥,一名主要部门领导协调,一个班子人员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做到事事有落实,完成任务有回音,并把任务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到“三城同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三)强化协调。创建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任务重、标准高,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主动履责,结合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各负其责、各展所长、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特别是对一些管理多头、职能交叉的创建领域和一些创建空档、管理盲区,及时发现,并做到不等、不拖、不推诿,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完成。

(四)强化宣传。县“三城同建”工作动员大会后,南安镇、县直及驻县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使全体市民知晓开展“三城同建”的目标要求,明确自己在创建工作中的责任,真正做到创建意义、创建目标、创建要求和文明规范“五个明确”,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并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县新闻单位要启用所有媒体,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开设专栏、专版、专题报道,报道工作进度,宣扬典型经验,曝光不文明行为和“中梗阻”现象,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创建工作。要在重要路段设立一批创建宣传牌,并利用广场及各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式宣传。在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及车站、广场、公园、宾馆及主干道等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在整治工作期间,出动宣传车,让市民了解、支持、参与整治活动。

(五)强化督查。加强行政监督、舆论监督、法制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促进“三城同建”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县人大、县政协要把“三城同建”工作列入专题视察、调研内容,加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监督力度。要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公示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开通创建工作热线,组织开展市民巡访,接受市民监督。县“三城同建”工作指挥部督查组,要加大对“三城同建”工作全过程监督的密度与力度,对工作不力,完成任务不好的单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抓好工作的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全县中心工作的重要考评内容,创建工作实行专题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全县。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县创建工作大局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县“三城同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派员指导创建工作,通过督查、调研及时发现问题,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切实解决影响创建的障碍性问题。

(六)强化法治。要依法创建,创建工作涉及范围广,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在创建过程中,要依法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做到所有工作和一切利益关系服从于创建大局。要依法办事,在创建过程中,要尊重群众意愿,遵守相关法律,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办事,依法处理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使创建工作科学和谐有序进行,真正把创建工作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兼顾各阶层利益的“和谐工程”。

(七)保障经费。“三城同建”工作,工程浩大,涉及面广,需要投入的各项经费较多,要做到节约办事又要有钱办事。为确保县“三城同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县财政应确保“三城同建”指挥部的正常工作经费和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的支出以及政府确定的各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南安镇、县直及驻县各单位也应为本乡镇和单位的创建工作拨付相应的工作经费,同时要在指挥部的调配下整合力量,全力推进创建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