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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城联创工作考评办法

推进三城联创工作考评办法

为确保我县打击非法交易土地行为和清理违法违章建筑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三城联创”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城联创”为目标,以打击非法交易土地行为和清理违法违章建筑工作为重点,创造良好的用地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开展考评。

三、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考评内容

考评各乡(镇)查处非法交易土地、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情况,以及县级领导批示督办件办复情况。考评的主要内容有:组织领导情况;宣传教育情况;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违法违章建设信息收集报送情况;维护社会稳定情况(详见附件)。

五、组织实施

成立县打击非法交易土地行为和清理违法违章建筑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担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城建局、国土局、公安局、规划设计院、征拆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考评工作由县国土局牵头,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工作小组对各乡(镇)打击非法交易土地行为和清理违法违章建筑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县目标管理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审议后,再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六、考评方式和方法

考评采取的基本方法是“听、查、看”。一是听取各乡(镇)负责人情况汇报;二是查阅有关资料、记录、案卷;三是实地察看。

七、表彰奖励

考评总分为100分,分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乡(镇)中评出前三名,由县委、县政府统一表彰,第一名奖1万元,第二名奖0.8万元,第三名奖0.5万元。